<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持证说明
1、《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是省外企业取得进入四川省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活动的凭证。
2、此证只限本企业使作,一个企业一本,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和出卖,否则将依法查处。如有遗失,应在《四川日报》登记声明作废,再身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
3、经备案登记的省外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和四川省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目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入川企业发生名称、地址和驻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备案人数变更时等,应在10日内到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5、此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从发证之日起计算。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企业资质
主项:
增项:
驻川分支机构名称
驻川分支机构地址
驻川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号
驻川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号
驻川分支机构负责人
职务
职称
驻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
职务
职称
入川备案人数(人)
联系电话
备案证编号
川建外企备( ) 号
备案证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