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月楼奇案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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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月楼奇案又叫杨月楼与韦阿宝案,是1873年(清朝同治十二年)发生在中国上海的一件案子。

杨月楼是清末当红京剧武生,1872年到上海献艺,与看戏的富商千金韦阿宝恋爱,两人的亲密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但大清律例名言规定地位卑贱的人跟地位高的人不可以通婚,杨月楼唱戏卖艺,属于贱籍身份,不允许与韦阿宝结婚,但是互相深爱的两人无视律例的规定,私下结婚。上海县令叶廷眷重判此案,韦阿宝被判掌嘴二百,判给普善堂另择婚配,杨月楼判流刑,而帮助二人完婚的乳母王氏京则被判在县衙前枷号示众十日。韦阿宝之母王氏也因羞愤病故。

由于杨月楼是当红名伶,所以这个案子在民间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有人认为这条律例过时保守,也有人觉得地位悬殊者通婚不成体统。

由于这件案子涉及到整个社会的争论,引起对传统观念的批判,所以后人将这件案子列入了清末四大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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