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乡贤公家庙位于中山市南朗镇大车村蒂峰山,初建于晚清,民国24年(1935年)重修。该庙坐西北向东南,为三间布局,砖木结构,硬山式顶,镶绿色琉璃瓦,屋脊有“二龙争珠”灰雕。庙额石匾阴刻楷书:“林乡贤公家庙”,上款:“民国24年春”,下款:“邹鲁书”。庙内石柱对联为:“洁清静穆之地,齐肃恪恭其容”,为于右任的手迹。2004年11月被市人民政府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