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江西笛卡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公司总部位于江西南昌,在全国设有12个办事处。
公司是经文化部认定的国家级动漫企业。其核心业务包括影视动漫作品的创作、传播、衍生品开发、动漫产业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动漫衍生品公共营销平台以及网络动漫、手机动漫等。拥有年产原创动画片8000分钟、年衍生品设计能力500种的运营服务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探索民族动漫产业的全新发展模式,在人才培养、制作流程、盈利模式等方面进行革新,形成了“以教育集聚人才、以人才产生内容、以内容打造品牌、以品牌衍生产品”的发展模式,最终实现产业的多元化经营。
笛卡释义:
1.笛卡(DICA)是数字卡通(Digital cartoon)的简称。
2. 笛卡的标志设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预示笛卡将革新民族动漫人才培养模式,将创立民族动漫产业发展的全新模式,实现民族动漫人才培养与民族动漫产业发展的完美结合。
3.笛卡富有现代动漫产业的气息,同时笛声代表一种宁静悠远的氛围与动漫形象的品牌效应有“异曲同工”之效。
经营目标:
1.让动漫陪伴每个人!
2.努力成为民族动漫产业的决定性力量之一!
企业文化1.企业宗旨
(1)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致力于快乐改变人生。
(2)为民族动漫产业的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
2.企业精神
自强不息 厚德载物
3.企业使命
革新民族动漫人才培养模式;
探索民族动漫产业发展的全新道路;
实现民族动漫人才培养与民族动漫产业发展的完美结合。
4.价值观
员工观念
以人为本,员工是企业最珍贵的财富;
公司将人视作企业的根本,使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
公司尊重人、接纳人、培养人、激励人,用人之所长,并将其潜力充分挖掘。
效率观念
执行第一;
规范制度;
开放而切题的沟通交流。
竞争观念
结果导向;
保证能力;
确定方向;
实施负责。
创新观念
将来和过去不同;
以经常性的变革来应对挑战;
永远追求新观点,新服务,新技术以及新目标。
5.核心价值
永远保持创业激情;
每一天都在进步;
容忍失败,勇于创新;
充分信任,平等交流。
6.经营理念
以人为本,以客为尊,超越客户期望。
7.合作行为要求
学会与他人共同做大;
学会与他人共同分享;
学会用规则保障权益。
8.团队建设要求
效率优先,执行第一;
各有所长,共同协作;
忠诚事业,承担责任。
9.工作道德要求
坚持爱岗敬业;
坚持诚实守信;
坚持办事公道;
坚持服务大家。
反对随意评论;
反对空谈工作;
反对推卸责任;
反对背后诋毁。
地址
地址: 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道807号 邮编:33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