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喜萍 女,1957年11月生,内蒙古丰镇人,高中文化,中共党员,内蒙古丰镇市永善庄乡永王庄行政村妇联干部,乌兰察布盟丰镇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3年任永王庄行政村妇联干部,后在1996年兼计生主任,通过6年的学习,促进思想得到了转换,工作上取得一些成效,做为一名党员的职责,首先应向党组织作如实汇报。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各级政府文件精神,执行党和国家妇女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妇女儿童保护法》,具体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每年开展五好家庭评选活动一次,已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十户,改变村容村貌,带头做表率,1997年被选为中共永善庄乡党代会代表。计划生育底数清、数字明,登门串户,走访群众,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近年被评为计划生育工作者,出席市第三届人代会。积极引导、发展家庭副业,联系养猪大户陈永财、陈永得两户。处处对工作认真负责,各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