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郝月生[1],男,汉族,1962年6月生,山西繁峙人,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函授本科学历。
1976.12——1982.04 解放军六十五军守备三师修理所战士;
1982.04——1983.08 解放军六十五军五八O团三营通讯排排长;
1983.08——1984.02 解放军六十五军五八O团四连副连指导员;
1984.02——1986.12 解放军六十五军一九四师群联科干事;
1986.12——1989.02 解放军六十五军五八二团司令部协理员、三营教导员;
1989.02——1992.08 解放军六十五军一九四师政治部秘书科科长;
1992.08——1994.03 解放军三十八军后勤部军需处正团职助理员;
1994.03——1995.03 转业地方待分配;
1995.03——1998.06 中共大同市南郊区委副书记(1996.04—1998.03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在职研究生班学习毕业);
1998.06——2001.08 中共大同市南郊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1.08——2004.04 中共大同市南郊区区委书记(2002.09—2005.06 西安政治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4.04—— 大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省八次党代会代表,十二届、十三届市委委员,市十一、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