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基本信息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女,2009年11月某日被爆出用公款购置价值百万余元的豪华汽车供自己使用,而其回应遭诽谤。职务2007年11月,刘丽洁担任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之前,她曾担任呼伦贝尔牙克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开豪华公车事件爆料2009年11月某日,《一个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图)》一贴引发了广大网友的追逐。
网友发帖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是革命老区,典型的农业旗,自治区级贫困县,经济基础薄弱,2006年,该县财政收入才过亿元,比2000年翻一番。该县资本积累困难,是典型的“吃饭”财政,2004年人口普查这个省级贫困县只拥有32万人口。但该县检察院的女检察长刘丽洁在到任后的短短两年内,就为自己的新单位——阿荣旗人民检察院购置了五台新车,一辆比一辆高级,一台比一台昂贵。“她的车买来干什么?名义自然是公用。”该网友称。
刘丽洁称被诽谤[1][2][3]知情网友还透露,刘丽洁刚到阿荣旗检察院就职时,就购置了两台现代索纳塔轿车供两名“得力下属”使用,车牌号分别为蒙E69929和蒙E69939,而自己则购买了一台价值约40余万的别克林荫大道,车牌号为蒙OE0729,之后又购买了一台价值20余万元的别克商务车。
而刘丽洁在坐了一年多的别克车之后,由于在路上出了一些小事故什么的,她便将自己的公务车改为价值近百万的大众途锐,再令当地的官员及百姓咋舌。
而此前,刘丽洁曾陷入了非议的漩涡——2006年6月15日,三个小偷潜入她在牙克石的家里窃走26万元现金和首饰、手表等物品,起诉书上公开的总价值是32万余元,坊间还称有价值惊人的房产证。对此,刘丽洁不置一词。公车购置背景按照国家公务用车的标准,只有正省部级的官员才能配备45万元以上的公务轿车,而刘丽洁领导的公务用车远远超过国家的标准,一个副处级检察干部,没有体现出任何的清廉和节俭,反而在两年内挥霍数百万购置名车座驾,实在令同行汗颜。当事人回应对于网友的报料,2009年11月25日有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帖子中提到的当事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刘丽洁得知记者意图后,并没有否认自己驾驶了这辆汽车,不过她表示,“车是朋友的”。
当记者提出,照片上的汽车挂的是政府牌照,那么这个朋友的车是属于政府还是私人呢?刘丽洁表示,车是朋友的,牌照是临时的。而记者询问,私车挂政府临时牌照是否符合规定时,刘丽洁则以有朋友要招待为由,没有回应。后续关注图片的拍摄者、网友“为正义呐喊”他明确表示,照片是2009年11月18日拍摄的,拍摄的时候汽车上就挂上了“蒙OE0729”牌照。
“为正义呐喊”透露,自己选择在网络上报料,是因为早在2007年就开始向相关部门就此事进行举报,不过都没有结果,“如果刘丽洁认为是人们诽谤她,那你们就强烈要求她和我在网上进行一次公开的对话吧。”
据阿荣旗的当地网友称,大家都知道刘丽洁家中很有钱,在北京上海也有房产,“虽然她口碑在当地和系统内都不好,但大家都不敢说”。这位网友说,刘丽洁是个手段很厉害的女检察官,要是得罪了她就得换到不好的岗位去。“这个事情在网上出来后,车牌马上就摘下来了。”该网友透露道,现在刘丽洁依然在开这辆车,但车上已经没有车牌了。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呼伦贝尔市监察局、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12月20日对于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乘坐“豪车”问题联合作出决定,给予刘丽洁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刘丽洁向有关部门提出引咎辞职。
目前已经官复原职。
盖豪华办公楼事件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女检察长,2009年11日被爆出,“用公款购置价值百万余元的豪华汽车供自己使用”并传上照片作为佐证,对于蜂拥而至的说法,其本人则回应是遭致诽谤。就在“豪车”风波尚未平息的关头,“豪楼”风波再起。
根据网友发在天涯社区、红网论坛上的帖子称,座落于阿伦大街的检察院旧办公楼始建于2005年,2006年交付使用,面积3000多平米。
阿伦大街为南北通向,该街右侧,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由北向南依次修建。
其中有一种说法是,刘不愿夹在公安局和法院中间,决意修造一栋独立大楼。
而另一个热传的说法是,原检察院大楼中间拐角突出部分没有窗户,风水不好,刘于是重新对大楼拐角进行装修,并开了窗户。
在网友提供的照片来看,检察院大门前,两头黑狮坐落两边,该黑狮也被网友指认未,“用来辟邪镇宅。”
网帖指出,刘又以建办案和技术业务用房为由在阿伦大街左侧(距原阿荣旗检察院大楼约500米,县法院斜对面)计划修建新办公楼,并得到审批,半年左后,6层新办公楼拔地而起。项目招标书显示,该楼面积为6379.29平米,加上旧办公楼面积,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面积总共约10000平方米。
该帖子最后还对阿荣旗检察院的办公楼算了一笔账,该院现有职工、临时工、司机共约45人,以此计算,该检察院人均办公面积将超过220平米。
因此,刘再次遭到指责,“阿荣旗旧办公楼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刘丽洁盖新办公楼完全是浪费国家财政收入。”
而就在此前,刘遭到“豪车”风波。刘曾向媒体辩解,车是从朋友那里所借,该说法不但未能洗脱骂名,反而遭到网友更多的反驳。
辞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呼伦贝尔市监察局、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2009年12月20日,对于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乘坐“豪车”问题,联合作出决定:给予刘丽洁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刘丽洁向有关部门提出引咎辞职。
据介绍,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乘坐“豪车”问题在互联网上曝光后,中共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呼伦贝尔市监察局、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了认真调查。据介绍,现已查明:阿荣旗人民检察院现有办公、办案用车10台。其中,刘丽洁担任检察长后购买4台。2009年10月16日,刘丽洁所乘坐的别克林荫大道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坏严重。阿荣旗检察院自2009年10月27日至11月26日,借用阿荣旗第一建筑公司大众途锐越野车一辆供公务使用。该车购自北京大众汽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价值78万元,使用期间挂过蒙OE0729号车牌。
调查结论认定,刘丽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中共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呼伦贝尔市监察局、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决定给予刘丽洁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责令本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刘丽洁已经作出检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辞去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三部门还决定,对所借车辆挂蒙O牌照的行为,由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对反映刘丽洁的其他问题,继续进行调查核实。
呼伦贝尔市委常委会批准刘丽洁同志的辞职申请。阿荣旗人大常委会和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0年3月13日、2010年3月16日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