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符合用电条件地区蒸汽用户的汽源或蓄热式电锅炉的热源。
二、产品选用要点
1. 电蒸汽锅炉选用主要控制参数为额定蒸发量,锅炉设计热效率,额定蒸汽压力,额定输入电功率等。
2. 采用电蒸汽锅炉应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限制要求。选用时宜采用蓄热电锅炉系统,即在电网用电低谷时,将热量储存在蓄热介质中;在电网用电高峰阶段,将储存在蓄热介质中的热量释放出来供用户使用。蓄热电锅炉系统的特点是,对于峰谷不同电价,可为用户节约运行费用,并通过对电网的移峰填谷,有益于电网安全、经济运行。
3. 电热蒸汽锅炉配合蒸汽蓄热器可以蓄存较多、较高参数的热量,但电热蒸汽锅炉加蒸汽蓄热器的系统造价高,要求运行管理水平较高,因此,对于供热参数要求不高的采暖、生活、空调系统,电热蒸汽锅炉加蒸汽蓄热器的系统很少应用。
4. 电锅炉的电源应由配电室直接供给,可用电缆或金属排输送。
5. 确定电锅炉的负荷和台数时,应结合锅炉房配用的变压器容量综合考虑。多台锅炉可共用一台变压器,但不允许多台变压器共同给一台锅炉供电。单台电蒸汽锅炉的功率不宜大于2.4MW。
6. 蒸汽锅炉的给水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锅炉水质要求
项目
给水
锅水
额定蒸汽压力(MPa)
≤1.0
>1.0
≤1.6
>1.6
≤2.5
≤1.0
>1.0
≤1.6
>1.6
≤2.5
悬浮物(mg/L)
≤5
≤5
≤5
—
—
—
总硬度(mmol/L)
≤0.03
≤0.03
≤0.03
—
—
—
总碱度(mmol/L)
无过热器
—
—
—
6~26
6~24
6~16
有过热器
—
—
—
—
≤14
≤12
pH(25℃)
≥7
≥7
≥7
10~12
10~12
10~12
溶解氧(mg/L)
≤0.1
≤0.1
≤0.05
—
—
—
溶解固形物
(mg/L)
无过热器
—
—
—
<4000
<3500
<3000
有过热器
—
—
—
—
<3000
<2500
(mg/L)
—
—
—
—
10~30
10~30
(mg/L)
—
—
—
—
10~30
10~30
相对碱度(游离NaOH/溶解固形物)
—
—
—
—
<0.2
<0.2
含油量(mg/L)
≤2
≤2
≤2
—
—
—
含铁量(mg/L)
≤0.3
≤0.3
≤0.3
—
—
—
注:1)硬度mmol/L的基本单元为c(1/2Ca、1/2Mg)。
2)碱度mmol/L的基本单元为c(OH、1/2 、 )。
对蒸汽品质要求不高,且不带过热器的锅炉,使用单位在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碱度指标上限可适当放宽。
3)当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时应除氧,额定蒸发量小于6t/h的锅炉如发现局部腐蚀时,给水应采取除氧措施,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等于0.05mg/L。
4)如测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难时,可采用测定电导率或氯离子(Cl)的方法来间接控制,但溶解固形物与电导率或与氯离子(Cl)的比值关系应根据试验确定。并应定期复试和修正此比值关系。
5)全焊接结构锅炉相对碱度可不控制。
7. 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如对蒸汽品质无特殊要求)。但必须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排污和清洗工作,其水质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锅炉水质要求
项目
给水
锅水
悬浮物(mg/L)
≤20
—
总硬度(mmol/L)
≤4
—
总碱度(mmol/L)
—
8~26
pH(25℃)
≥7
10~12
溶解固形物(mg/L)
—
<5000
三、施工、安装要点
1. 锅炉及其辅机、水处理设备等的安装应符合设备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设备基础必须待设备到货并与设计图纸核对无误后,方可施工。
2. 管道最高点放气、最低点放水。
3. 管道安装后的试压验收,按《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 进行。
4. 电锅炉房内所有用电设备及蓄热装置等都应可靠接地。
四、执行标准
产品标准
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JB/T10094-2002《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工程标准
GB50041-1992《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235-19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