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保限制措施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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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特保限制措施是指在遇到某类产品进口激增的情况时,进口国家或经济体可以采取一些紧急的贸易限制措施。[1]

典型案例欧盟采取“特保”限制措施欧盟委员会2006年4月6日公布了对中国纺织服装类产品实施“特保”措施的方针,明确了欧盟启动纺织品“特保”措施的必要条件、相关程序和相应措施。

根据实施方针,欧盟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各类纺织服装类产品设立预警区,一旦进口数量进入预警区,欧盟委员会将会自行或应成员国政府要求进行调查,并与中国方面进行非正式磋商。

欧盟一旦决定采取“特保”措施,其有效期将为一年,而且可延长。在有效期内,欧盟将对有关产品的进口进行数量限制。不过,根据有关规定,欧盟的“特保”措施只能在2008年年底之前实施。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三类服装采取特保限制措施2005年5月1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做出了对来自中国的棉制针织衬衫(338/339)、棉制裤子(347/348)、棉及化纤制内衣(352/652)等三种纺织品采取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的决定。根据美方特保限制程序规定,特保限制措施将从两国政府正式磋商之日起实施。经向商务部了解,目前美政府尚未向我提出正式磋商请求,预计两周内美方将与我政府正式磋商。请有关企业密切关注特保限制磋商动态,抢抓时机,合理安排相关产品生产、出运。[2]美国对中国进口轮胎采取特保限制措施美国总统奥巴马2009年09月11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

白宫发言人罗伯特·吉布斯说,对从中国进口轮胎实施的惩罚性关税税率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

此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建议对中国产轮胎征收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幅度分别为55%、45%和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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