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子水村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蒲洼乡的西北部,北与河北省涞水县的南边桥村相连,西与涞水县的镇厂村相邻,全村分五个自然片,村域面积24.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村店占地和建设占地面积4平方公里;全村339户726口人,无外来人口,。金代形成村落属祖居,民族全部为汉族;村内资源为自然资源,如煤炭、旅游资源等。
2008年该村经济总收入348.7万元,农村人均收入2671.4元,村内没有企业,主导产业是村东坡千亩仁用杏基地,占全村经济总量的20%,主要是交通运输,养蜂等。
该村自来水全部入户,家家有水窖,垃圾有消纳场,村庄绿化美化不错,村内路边栽松柏,木锦,洋槐,月季花。
村内建有老人文化活动中心一处,内设有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室、棋牌室、文艺排练室,礼堂,健身广场一处。卫生室一个,医务人员两名,做到了小病不出村。有线电视家家通。
该村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巩固和扩大千亩仁用杏基地,加强生产科技管理,增加投入,使其成为村里的主导产业。另外利用山区风景秀丽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逐渐发展旅游产业,2009年民俗旅游接待户达到50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