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

男,中共党员,江苏省东海县人。1938年6月参加革命,1938年9月入党。1957年到长春市工作,历任长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德惠地委专员、副书记,长春市革委会副书记、副主任,长春市委副书记,1982年12月离休。虽然离开了工作岗位,但他始终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坚持不懈地以善举回报社会。汶川地震发生后,他心系灾区人民,在长春市的捐赠活动中,95岁高龄的他行动不便,便用电话叮嘱别人代他送来5000元捐款。 2003年以来先后向社会各界捐款23.5万元,用全部的积蓄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2009年,他被中华慈善总会评为中华慈善优秀工作者(志愿者)。
他说:“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是一时一事,而是从入党时起到革命到底,都要保持先进性,保持入党誓言,我就是本着这个精神对那些还吃不饱、穿不暖的人们捐助一点钱,尽微薄之力。共产党人不要忘记穷人。我出于这种思想好象很长时间,2003年才开始落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