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文字改革工作问题的指示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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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中共中央

发布日期:1956-1-27

执行日期:1956-1-27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党组,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现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党组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的情况和目前文字改革工作的请求报告》发给你们。这个报告中关于我国文字改革的方针、关于汉字简化的原则和步骤、关于大力推广普通话和积极准备文字拼音化的各项措施的意见,中央认为都是正确的。希望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在党内外加以宣传,并研究执行。除《人民日报》已经中央同意自1956年1月1日起改为横排外,关于这个报告中提出的其他事项,中央决定如下:

(一)汉字简化方案即由国务院公布;其中的第一批230个简化汉字自公布的日子起正式推行;其余的285个简化汉字和54个简化偏旁即可陆续分批试用,同时交由各省市政协讨论,在两个月之内将讨论结果报告国务院,以便根据多数意见对其中个别的字作一些必要的修正。

(二)在全国汉族人民中大力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是加强我国在政治、经济、国防、文化各方面的统一和发展的重要措施,是一个迫切的政治任务。教育部决定自1956年秋季起到全国中小学和师范学校开始教学普通话。军委总政治部亦已指示全军推广普通话。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党的组织必须重视这个工作,加强对这个工作的领导和检查,使它能够迅速地顺畅地开展。中央同意成立中央一级的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和这个委员会的名单,各省、市、也应及早成立同样的机构(不设编制,其日常工和由教育厅、局负责)来号召和推动这个工作。

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推广普通话的其他建议,由指示有关部门切实执行。

(三)为了推广普通话和辅助扫盲教育中的汉字注音,汉语拼音方案应该早日确定。中央认为,汉语拼音方案闰丁字平比较适宜。文字改革委员会现已拟定草案,提交全国政协和各省市自治区政协讨论,同时在报刊发表,征求各方意见,以便争取在今年4月修正确定,并在今年5月1日前后公布。

(四)为了在党内党外引起对文字改革应有的重视,为了加强和改进关于文字改革的宣传工作,并消除一部分人的怀疑和顾虑,中央决定在最近期间发布一个文字改革宣传提纲。这个提纲的草稿由中央宣传部会同文改会拟定后送中央审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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