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潘畹芳,约活动于清康熙(1662~1722)前后。吴江(今江苏省苏州市)人。潘耒之妹。秀水(今属浙江省)诸生陈鋐妻。
康熙二年(1663),浙江湖州人庄廷鑨招集学人编辑《明书》,称努尔哈赤为建州都督,不书清帝年号,而书隆武、永历等南明年号。被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庄廷鑨被掘墓开棺焚骨,庄氏家属及为书写序、校补、刻印、卖书、买书、藏书的人或被杀、被罚、被充军。此案被杀者共七十余人,十四人凌迟处死。潘畹芳一家亦被株连。下列一诗就寄寓了女诗人四十年来因文字狱经历的血泪辛酸。
诗作选摘【梦随先母至平川故居】
四十年前事已非,朱甍华屋泪空挥。
梦中不忆家园废,犹傍慈亲入旧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