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和对学校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代表学校对后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具体负责实施。
2、按照校园总体规划和学校工作部署,协调校内建筑规划,做好公房资产管理工作,为教学、科研提供公共房屋和土地资源配置服务。组织实施校内单位对学校公房资产利用效率的监督、考核及有偿使用工作。
3、根据国土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学校的地产进行测量普查、定界、确界,保管和整理地籍资料,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负责我校地产对外权属纠纷的处理。
4、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学校住房制度改革预案,制订校内住宅使用管理有关政策并付诸实施,制定和执行学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负责我校青年教师公寓、单身宿舍的用房计划的制订、落实、安排、调配和管理工作。核算和发放全校教职员工的住房补贴,办理已售住宅的产权证。
5、代表学校与后勤集团签订协议,对大后勤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我校小型基建项目和修缮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实施和决算工作,以及大宗行政设备的招标采购。
6、制定和完善学校能源管理相关规定,负责校内各单位供电、供水、供气的计划和管理工作,学校水电气费的回收和管网等公共设施的维护。负责我校节能管理工作,积极应用节能设施和推广节能新技术。
二、部门简介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自2003年9月成立以来,下设综合管理科、住宅管理科、公房地产科和后勤管理科四个科室。2006年7月,由于节能型社会,节约型校园建设的需要,学校决定将节能办从后勤集团剥离出来,挂靠我处统一管理。至此,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人员共计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