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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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1]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内 容

分值

序号

内 容

分值

师资队伍*

15

1-1

职称结构

4

1-2

学历结构

4

1-3

师资培养

4

1-4

高资历教师

3

教学改革与成果

20

2-1

教学改革

5

2-2

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3

2-3

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

2

2-4

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

3

2-5

教研和科研课题

3

2-6

获科研和教学奖的情况

4

教学条件

25

3-1

教学文件

5

3-2

实践教学设备、场所

5

3-3

教材建设

5

3-4

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

5

3-5

教学管理

5

教学工作质量

35

4-1

教学内容

5

4-2

教学方法与手段

5

4-3

考试考核

3

4-4

学生评教

6

4-5

同行、领导和专家评教

5

4-6

作业与辅导

3

4-7

高职称以及高学位教师任课率*

3

4-8

教学态度

5

特 色

5

5-1

课程特色

5

附件:

西南大学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

指 标 条 目

评 价 标 准

一、

构*

(15分)

1-1

(4分)

职称结构

A 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的梯队;职称结构:教授副教授≥60%,55岁以下高职占≥40%。

B 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中的三个层次梯队;职称结构:教授副教授50%--60%,55岁以下高职占35%--40%。

C 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中的三个层次梯队;职称结构:教授副教授40%--50%,55岁以下高职占30%--35%。

D 达不到C。

1-2

(4分)

学历结构

A 50岁以下的教师中博士比例≥30%,硕士比例≥60%。

B 50岁以下的教师中博士和硕士比例80%--90%。

C 50岁以下的教师中博士和硕士比例70%--80%。

D 达不到C。

1-3

(4分)

师资培养

基本要求:具有该课程完整的师资培养计划与具体措施,效果明显,且新任教师均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培训。

A 具有国家级、市级或校级教学名师。

B 近4年内有教师获学校本科教学优秀奖。

C 近4年内有教师被评为学校本科课堂教学优秀教师。

D 达不到基本要求,或达不到C。

1-4

(3分)

高资历教师

A 有重庆市级(含)以上学科负责人或博士生导师。

B 有学术带头人和硕士生导师。

C 有硕士生导师。

D 达不到C。

二、

(20分)

2-1

(5分)

教学改革

A 该课程有长期的教改计划和近期的具体教学改革计划,目标明确,改革措施得力,并取得显著成效。

B 该课程有长期的教改计划和近期的具体教学改革计划,目标明确,改革措施可行,并取得较好成效。

C 该课程有长期的教改计划和近期的教学改革计划,目标明确,改革措施基本可行,取得一定成效。

D 达不到C。

二、

(20分)

2-2

(3分)

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A 近4年有出版并主编(排名第一)专著或教材。

B 近4年有出版教学参考书或专著、译著。

C 近4年有内部连续使用的讲义。

D 达不到C。

2-3

(2分)

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

A 近4年内发表科研论文人均不低于3篇/人,其中40%的为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B 近4年内发表科研论文人均不低于2篇/人,其中35%的为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C 近4年内发表科研论文人均不低于1篇/人,其中30%的为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D 达不到C。

2-4

(3分)

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

A 近4年内发表教研论文人均≥2篇/人。

B 近4年内发表论文人均≥1篇/人。

C 近4年内发表论文人均≥0.5篇/人。

D 达不到C。

2-5

(3分)

教研和科研

课题

A 近4年承担国家级教研或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教研或科研项目≥2项。且≥60%的任课教师参与教研和科研(含校级教研和科研)。

B 近4年承担省部级教研或科研项目≥2项;或校级教研或科研项目≥4项。且≥50%的任课教师参与教研和科研(含校级教研和科研)。

C 近4年承担校级教研或科研项目≥2项。且≥40%的任课教师参与教研和科研(含校级教研和科研)。

D 达不到C。

注: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

2-6

(4分)

获科研和教学奖的情况

A 近4年内获得国家级科技奖、教学成果奖≥1项;或近4年内获得省级科技成果或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

B 近4年内获得省级科技成果和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C 近4年内获得校级科技成果和教学成果一、二等奖≥1项。

D 达不到C。

注: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三、

(25分)

3-1

(5分)

教学文件

A 教学文件齐备的任课教师比例为100%。

B 教学文件齐备的任课教师比例≥95%。

C 教学文件齐备的任课教师比例≥90%。

D 达不到C。

注:教学文件指教材、教学大纲、教案或讲义、教学日历、试卷、学生作业等。

三、

(25分)

3-2

(5分)

实践教学

设备、场地

A 能提供好的实践教学设备和场地,教学实践安排设计科学合理,利用率≥95%。

B 能提供较好的实践教学设备和场地,教学实践安排设计合理,利用率≥90%。

C 能基本提供实践教学设备和场地,基本保证教学实践的安排,利用率≥80%。

D 达不到C。

3-3

(5分)

教材建设

A 近4年编写有该课程正式出版的教材。

B 近4年编写有该课程正式出版的教学参考书。

C 近4年编写有该课程的讲义或教学参考资料。

D 达不到C。

3-4

(5分)

课程教学资源

A 该课程有先进的供教师教学辅导和学生网上学习使用的完整的多媒体课件;或具有建设完备的网络教学资源(教案、大纲、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

B 该课程有供教师教学和学生网上使用的完整的多媒体课件和部分数字化教学资源。

C 该课程有供教师教学使用的部分多媒体课件。

D 达不到C。

3-5

(5分)

教学管理

A 该课程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教改立项以及经费投入、考核管理、试讲制、评教制、行课制教师业务考核等),且近4年无教学事故.

B 该课程有部分教学管理制度(教改立项以及经费投入、考核管理、试讲制、评教制、行课制教师业务考核等),且近4年无严重教学事故。

C 该课程有教学管理制度(教改立项以及经费投入、考核管理、试讲制、评教制、行课制教师业务考核等)但不完善,且近4年无重大教学事故。

D 达不到C。

四、

(35分)

4-1

(5分)

教学内容

基本要求:实验开出率≥95%。

A 该课程教学内容先进,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符合大纲要求,选用全国优秀教材或学生反映好的自编教材;课程内容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完备的实验教学大纲,内容更新快,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30%。

B 该课程教学内容符合大纲要求,选用全国优秀教材或学生反映好的自编教材;该课程内容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完备的实验教学大纲,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25%。

C 该课程教学内容符合大纲要求,选用教材适当;有完备的实验教学大纲,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15%。

D 达不到基本要求,或达不到C。

四、

(35分)

4-2

(5分)

教学方法与

手段

A 授课内灵活采取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教学;90%及其以上的教师能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效果明显;任该课程的教师具有开发教学软件的能力。

B 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教学;80%及其以上的教师都能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效果明显。

C 教学方法有一定启发性;70%及其以上的教师能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效果明显。

D 达不到C。

4-3

(3分)

考试考核

A 该课程进行了新的考试考核方式的改革,并全面实施取得成效;考试管理严密、科学、规范(如教考分离)。

B 该课程进行了新的考试考核方式的改革,部分实施取得成效;并且考试管理严密、规范。

C 该课程考试考核方式规范。

D 达不到C。

4-4

(6分)

学生评教

A 近4年任该课程教师的学生评教分值在85分以上的比率≥80%。

B 近4年任该课程教师的学生评教分值在85分以上的比率≥70%。

C 近4年任该课程教师的学生评教分值在80分以上的比率≥60%。

D 达不到C

注:须提供原始评教记录。

4-5

(5分)

同行、领导

和专家评教

A 近4年任该课程教师的同行、领导和专家评教分值在

85分以上的比率≥85%。

B 近4年任该课程教师的同行、领导和专家评教分值在

85分以上的比率≥75%。

C 近4年任该课程教师的同行、领导和专家评教分值在

80分以上的比率≥65%。

D 达不到C。

注:须提供原始评教记录。

4-6

(3分)

作业与辅导

A 所有任课教师作业布置适当,批改量在≥50%且批改认真,并安排有与课程要求相适应的辅导。

B 作业布置适当,90%任该课程教师作业的批改量≥50%且批改认真,并安排有与课程要求相适应的辅导。

C 作业布置适当,80%任该课程教师作业的批改量在≥50%且批改认真,并安排有与课程要求相适应的辅导。

D 达不到C。

四、

(35分)

4-7

(3分)

高职称以及

高学位教师

任课率*

基本要求:教授必须主讲该课程。

A 近4年高级职称教师或具有硕士学位的讲师主讲该课程总学时率≥70%;无助教主讲该课程。

B 近4年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讲师主讲该课程总学时率≥60%;无助教主讲该课程。

C 近4年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讲师的主讲该课程总学时率≥50%。

D 达不到基本要求,或达不到C。

4-8

(5分)

教学态度

A 近4年所有任该课程的教师在学生、同行、领导、专家评教中,对“教学态度”的评价为优的比率≥80%。

B 近4年90%的任该课程的教师在学生、同行、领导、专家评教中,对“教学态度”的评价为优的比率≥80%。

C 近4年80%的任该课程的教师在学生、同行、领导、专家评教中,对“教学态度”的评价为优的比率≥80%。

D 达不到C。

五、

(5分)

5-1

(5分)

课程特色

(不超过三条)

A 体现了该课程的最新发展,能体现现代教育思想,被国内专家和社会公认的特色。

B 体现了该课程的最新发展,能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公认的特色明显。

C 该课程略有特色。

D 无特色。

评价计算方法及评价结果的分析处理

1.评价结果按下列公式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等级分

i为一级指标,j为二级指标

等级:A=1.0、B=0.85、C=0.60、D=0.50。

2、结果分析:

⑴精品课程的评估分值必须在85分以上,且“四、教学工作质量”得分不低于32分;

⑵重点建设课程评估分值必须在75分以上,且“四、教学工作质量”得分不低于28分;

⑶达标课程评估分值必须在60分以上,且“四、教学工作质量”得分不低于21分;

3.如该门课程任课教师少于3位,则标注“*”的指标不作为评估指标,其结果为:

⑴重点建设课程评估分值必须在65分以上,且“四、教学工作质量”得分不低于32分(该课程仅可申报校级重点课程);

⑵达标课程评估分值必须在53分以上,且“四、教学工作质量”得分不低于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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