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泽(1876一1928) 满洲镶白旗人。爱新觉罗氏,初名载蕉,字荫坪,清朝宗室。清光绪三年(1877)为辅国公。
二十年晋镇国公。二十七年任正蓝旗副督统。三十一年被派为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离京时被吴越炸伤。延期赴日本、欧美。次年四国,奏请改行立宪政体。三十三年任度支部尚书,次年加贝子衍。宣统元年(1909)任筹办海军事务大臣,督办盐政大臣。次年充纂拟宪法大臣。三年任皇族内阁度支部大臣。
载泽等五大臣出国考察回来向清廷密奏
实行君主立宪有三大利
今日之时势言之,立宪之利有最重要者三端:
一曰,皇位永固。立宪之国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故于行政不负责任,由大臣代负之;即偶有行政失宜,或议会与之反对,或经议院弹劾,不过政府各大臣辞职,别立一新政府而已。故相位旦夕可迁,君位万世不改,大利一。
一曰,外患渐轻。今日外人之侮我,虽由我国势之弱,亦由我政体之殊,故谓为专制,谓为半开化而不以同等之国相待。一旦改行宪政,则鄙我者,转而敬我,将变其侵略政策,为平和之邦交,大利二。
一曰,内乱可弭。海滨洋界,会党纵横,甚者倡为革命之说,顾其所以煽惑人心者,则曰政体专务压制,官皆民贼,吏尽贪人,民为鱼肉,无以聊生,故从之者众。今改行宪政,则世界所称公平之正理,文明之极轨,彼虽欲造言,而无词可藉,欲倡乱,而人不肯从,无事缉捕搜拿,自然水消瓦解,大利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