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园区学生党员服务总队纪律管理实施条例
(试行)
一、例会纪律1.各干部、队员不得随意迟到无故早退、缺席。晚5分钟以内到会为迟到,提前5分钟内离开为早退。会议开始5分钟后到会和会议结束前5分钟以上离开均视为缺席[1][2]。
2.持有通讯工具者,在进入会场后手机必须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不允许任何队员、干部在会议过程中接打电话、收发短信;会议期间不得无故窃窃私语、交头接耳,不得谈论与当时议题无关的话题,违反者记轻度违纪一次。
3.开会时间(包括讨论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0分钟(如有特殊情况不得超过80分钟),否则对主持人给予警告处分。
4.如有重要事情须请假,与会者必须在会议开始前向例会纪检员(纪检小组人员成员)上交由队长签字的假条,在每个纪检月结束时再由纪检员将本月所有假条统一上交党员服务总队队纪检小组备案。(注:未经队长签字的假条无效。)
二、活动纪律1.关于园区学生党员服务总队干部、队员在活动中考勤情况实施办法:活动开始之前10分钟开始纪检。无故并且在未经队长或副队长同意情况下,迟到5分钟以下者为迟到;迟到5分钟以上者为缺席;迟到三次记一次缺席;缺席三次者上报党员服务总队主席团讨论给予除名处分。党员服务队干部在活动中请假必须在活动开始前向纪检小组上交经队长签字的请假条备案,如在活动中或活动后上交假条,一律记为缺席。
2.学生党员服务总队干部、队员在活动进行中必须严格遵守服从负责人命令与调动,不得以个人情绪、兴趣等原因影响活动正常进行。如党员服务总队干部以职权之便,做与党员服务队无关的事或做影响党员服务队形象声誉的事,给予撤消职务处分。
三、干部、队员互评(一) 每月园区学生党员服务总队由干部就工作态度、工作纪效、工作能力、进步情况、思想觉悟五方面为每位队员打分(10分制)。
(二) 每月由园区学生党员服务总队队员以不记名的形式就工作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方法、工作效率、思想觉悟五个方面为每位干部打分(10分制)。
(三) 分数由纪检小组成员负责统计并综合,此分数将作为本月及学期末优秀干部、优秀队员评选的重要参考。
西南大学园区学生党员服务总队
200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