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园区学生自律委员会办公室是委员会召开会议、处理公务、策划活动、讨论各项决议的场所,是委员会服务园区同学、对外工作交流的窗口,是委员会形象的代表。为规范办公室使用,完善办公室用途。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
一西南大学园区学生自律委员会办公室为委员会办公使用,委员会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不得私自带领其他人员进入办公室。非委员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任何人不得随意在办公室喧哗、打闹或有其它有损委员会形象的行为。
二委员会各项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管理,不得擅自翻阅、复制、拷贝。各部门档案可由本部门整理,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存档,并保持其完整。必要时由各部门部长或副部长调阅,但须经办公室主任或者分管副主席允许。
三 委员会成员必须爱护办公室及委员会公共设施,损坏物品者加倍赔偿。未经委员会主席团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或组织名义使用及外界办公室物品。如有使用需要,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由办公室存档,清点后方可。所借物品应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申请者承担赔偿责任。
四 办公室全部钥匙由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委员会主席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藏、私借、私配。委员会干部离任后须及时将钥匙统一交还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需作好钥匙的整理、登记工作。
五 办公室人员要做好办公室全部物品设施的管理工作,每月按时清点,并向主席团汇报。宣传部做好各项宣传物品的管理工作,定期清点,每月须向办公室呈交物品清单。办公室在委员会主席或主管副主席的授意下,可对相关物品进行检查核对。
六 办公室清洁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每个部门负责例会当日的清洁工作,并由办公室每周负责做一次大扫除。
七 离开办公室时,应注意关锁门窗,自觉放好桌凳,把一切东西放归原位。注意个人物品的保管。若个人物品丢失,委员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若违反上诉规定者,根据情节严重,给与通报批评、警告、停职检查直至撤职处分。情节十分恶劣者,经主席团讨论给予开除处分。
九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十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自律委员会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