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针灸等级病谱是指根据针灸自身治疗的效能,将针灸治疗的病症划分为针灸独立治疗、针灸主治疗、针灸辅助治疗和针灸疗效不确切四个等级。即Ⅰ级病谱、Ⅱ级病谱、Ⅲ级病谱和Ⅳ级病谱。但在实际操作中Ⅱ级、Ⅲ级病谱在划分时存在一些新问题,原来的概念界定主要是从理论上阐述,实际应用中不能涵盖部分临床病症的具体情况,
1.Ⅰ级病谱系指可以独立采用针灸治疗并可获得治愈或临床治愈或临床控制的疾病,针灸能使本类疾病得到本质性治疗,治疗具有实质性意义,即针灸的治疗作用[U1] 足[D.Y.H2] 以对疾病发病环节进行良性干预或消除,如周围性面瘫、癔病等。即针灸对本类疾病能发挥完全治疗作用,可称为“针灸完全治疗病谱”或“独立针灸治疗病谱”。
2.Ⅱ级病谱系指以针灸治疗为主,对其主要症状和体征能产生明显的治疗作用的疾病,针灸可发挥主治疗作用,但难以达到疾病的完全治疗,称为“针灸部分治疗病谱”或“针灸主治疗病谱”。根据临床实际情况,Ⅰ级病谱概念内涵从以下几个方面界定:
(1)Ⅱa级病谱:针灸对本类疾病的治疗有明显促进作用,治疗具有实质性意义,在本类疾病的治疗中可发挥主导性作用,但针灸难以对疾病的关键环节给予完全良性干预,仅用针灸疗效有限,有结合其他疗法的必要性。如腰椎间盘突出症,以腰痛或坐骨神经痛为主要主要症状和体征,针灸可很好地缓解其主要症状和体征,而且对于消除局部软组织、神经根水肿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针灸的效能有限,有必要配合牵引等方法治疗;轻中度的胃下垂,针灸可增加胃平滑肌和韧带的张力,但必须配合戴胃托带疗法;中风病急性期和恢复期治疗情况明显不同,而且发病环节复杂,针灸难以对中风病的治疗达到Ⅱ级病谱的“完全治疗”,只能是“部分治疗”,因为对中风恢复期患者的高血脂、高血压、高血糖、高黏血症等的治疗常关系着本病的疗效,肢体功能康复训练也直接关系着疗效,但是在中风恢复期,针灸仅对肢体功能的恢复这一主要体征能发挥主导性治疗作用,而且效果肯定,因此,恢复期中风可纳入Ⅱ级病谱。
(2)Ⅱb级病谱:目前某些疾病保守治疗(西医和中医的药物疗法)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针灸可作为主要治疗方法,甚至可独立应用针灸治疗,疗效确切但有限,难以达到Ⅰ级病谱的疗效,而且甚至疗效不及Ⅱa,但在目前医疗水平情况下不失为一种主要治疗方法,或首选的治疗方法。如视神经萎缩,目前没有可靠的治疗方法,针灸对提高视力确有较好疗效,但难以使视力恢复正常,因此视神经萎缩可归入Ⅱ级病谱。或者某些疾病目前保守治疗方法缺乏高效的针对性治疗,西医也仅仅对症处理,针灸有较好的疗效,但本类疾病可能会出现严重的后果,以针灸治疗为主的多种综合治疗比较符合目前的临床实际,如眼底病变,针灸疗效较好,但有出现视力减退或失明的危险性,因此归入Ⅱ级病谱。
3.Ⅲ级病谱系指针灸治疗处于从属和辅助地位的疾病或某些疾病目前尚不清楚病因,病情顽固,而目前处于综合性治疗探索性阶段,针灸可缓解部分症状,但仅能作为综合治疗中的一种方法,难以发挥主导性治疗作用,可称为“针灸辅助或协同治疗病谱”,其内涵包括:
(1)Ⅲa病谱:针灸的作用效能对本类疾病的本质缺乏确切、足够的治疗意义,针灸的治疗作用难以[D.Y.H3] 实现对本类疾病的实质性治疗,而仅仅对疾病的非实质性问题或症状起到有限的缓解,如恶性肿瘤,针灸可仅对癌痛、发热、疲劳等症状有缓解作用,对肿瘤本身缺乏治疗意义;蛔虫症在腹痛、胆绞痛发作时针灸可缓解疼痛,但难以起到杀虫的作用。
(2)Ⅲb病谱:疾病危急,后果严重,针灸只能在其他治疗方法保证生命安全的基础上应用以缓解症状,如心肌梗死出现的心绞痛、中枢性呼吸衰竭。
(3) Ⅲc病谱:疾病情况复杂,目前西医也无法治愈,但是目前仍以西医疗法为主要治疗方法,针灸对其副作用有一定减轻作用,或可降低西药用量,作为西医疗法的辅助治疗,针灸疗法从客观上可促进、辅助、协同西医疗法,如帕金森病等。
4.Ⅳ级病谱系指针灸针对疾病本身治疗疗效不确切或其治疗已有明确的高效手段,很少再用针灸治疗的疾病,前者如各种癌症,后者如肺结核、疟疾等。
根据以上等级病谱概念,我们对目前针灸临床病谱可进行分类。目前对于第四类中的许多疾病我们还很难下结论,为了鼓励探索针灸病谱,我们主要对前三个等级病谱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