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行权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8-31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所谓,现金行权就是权证持有人行权时按行权价格与行权日标的证券结算价格及行权费用之差价,收取现金。沪深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的证券的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十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每日收盘价的平均数。

现金结算相对于实物结算,简单方便,并且采用现金结算时,权证的数量不受正股流通数量的限制,即使权证数量超过正股流通数量,也可以顺利行权。此外,采用现金结算方式对正股股价的影响也较实物结算小。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优点,在海外成熟市场,现金结算方式是权证市场主流结算方式。例如香港权证市场,几乎所有的权证行权都是采用现金结算。我国权证市场目前仅南航JTP1采用现金结算,其余权证均采用实物结算。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上市交易的权证绝大多数为上市公司发行的股本权证。可以预见,我国备兑权证推出之后,权证的行权结算方式也将以现金结算为主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