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朝汉 男,江苏省铜川县人,1921年生,中共党员,1948年参加革命工作,1982年12月离休。1986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离休干部先进个人称号。一生坎坷的马朝汉,1949年9月入党,1954年由铁道兵第三师第七团转业到商南县百货公司工作,1962年被错误处理回原籍务农,以他坚韧的毅力和坚定信念,在老家度过20个春秋。1982年,他的冤案得以平反昭雪并恢复了党籍,同时批准他离休,享受离休老干部待遇。而他却把党的关怀作为发挥余热的动力,决心离而不休,为党做些实事,弥补20年的工作损失。从他离休之日起,便以百倍的工作热情全身心地投入,成为百司的“编外”大忙人。保管员请假、营业员孩子生病,他就当保管员、值班员,又当搬运工、押车员,还屡屡让其他职工回家过年,替他们值班。1984年,在负责完成百货楼修建任务后,又为公司修建新房19间,修缮仓库28间。为保证施工质量,他坚持和工人一起干,有时竟至废寝忘食地步,并为公司节约了一大批资金,而他除领离休费外分文不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