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mal Shaikh
阿克毛 夏克
1956年出生。Akmal Shaikh,可能印(度)裔或者巴(基斯坦)裔,居住在北伦敦地区肯特镇,他和一名英国女子结婚,有五个孩子(另说三个孩子)。
2007年,谢赫在卢布林市认识了波兰海洛因贩子。
2007年9月8日,他和一个名叫Okole的男人动身前往中国,途中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逗留。
2007年9月12日,他从乌鲁木齐机场入境中国,被海关发现携带价值25万英镑、重达4公斤的海洛因。
2007年末被判处死刑。
Akmal Shaikh2008年5月,阿克毛对判决不服,向乌鲁木齐地方法院提出上诉,被驳回。
2009年9月 首相布朗(GordonBrown)G20峰会上要求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免除夏克的死刑。
2009年10月13日,中国最高法院核准对Akmal Shaikh的死刑判决。
英国外交部证实,中国将在12月29日对Akmal Shaikh执行死刑。
【中方态度】
在中国境内犯法,即使是外国人也要按照中国法律论处。
是否有精神疾病,要按照中国的司法鉴定。
外交部发言人称:“一切程序都符合中国相关法律”。
【英方态度】
英国外交部对中国最高法院的裁决表示「震惊和深度关切」,并强调将继续呼吁中国当局宽恕处理。
英国大使馆发言人说:“无论何种情况,我们都反对死刑。”因此希望中国不要对他处以极刑。
阿克毛的家人和声援者强调,他患有妄想症或精神紊乱症,但中方却一直拒绝查看他在英国的病历;他是被犯罪组织哄骗而携带毒品进入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