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组织主办单位
共青团清华大学委员会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清华大学教务处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
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承办单位
清华大学学生创业协会赞助单位
中共江苏省昆山市委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政府
参赛资格凡清华大学在读的本科生、研究生(含留学生和交换生)以及在职教师均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大赛同时欢迎国内外各高校在读学生、在职教师或社会有志青年与清华大学在校师生共同组成优势互补的团队参与比赛,但原则上,每支参赛团队中清华在校师生人数要在半数以上。
大赛鼓励清华在校学生利用自创作品或实验室自主研发项目参与比赛。任何团队不得使用往届清华大学创业计划大赛的参赛项目参加本届比赛,在往届大赛参赛基础上有重大改进的项目除外。
凡参赛的团队和个人须要自觉遵守本章程中关于参赛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参赛方式本届大赛同时接受团队和个人两种形式的报名。针对个人报名的参赛选手,大赛组委会会为其提供组队的机会。本届大赛除报名和初赛阶段外,其他参赛阶段都只面向团队进行。
整个大赛的评比是基于参赛团队的创业项目进行的。创业项目一般由参赛团队自行筹备,本届大赛组委会也提供了部分创业参考项目供参赛团队选择,关于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创业参考项目相关信息详见“组委会关于创业参考项目的声明”。
团队构成每支参赛团队人数限制在3至6名,一般由首席执行官(CEO)、财务总监(CFO)、市场总监(CMO)、技术总监(CTO)等角色构成。原则上,同一位参赛队员不得在两支参赛团队中同时担任CEO角色。
赛事进程第一阶段 报名(秋季学期第10周始)1.网上公布创业参考项目(秋季学期第10周始)。在大赛正式启动之前会在学生清华网站上公布出可供参赛选手选择的创业参考项目。项目分为创业型和创意型两类,其中创业型项目相对成熟,具有完整的技术构架,可以直接配合商业运行模式参与大赛;创意型项目的实际可行性相对欠佳,但可以为参赛选手激发创业灵感或进行项目技术改进提供帮助。
2.报名阶段I(秋季学期第10周—第14周)。大赛同时接受团队和个人两种形式的报名。在此阶段中,所有参赛团队和个人均需填写参赛报名表,个人报名的参赛选手需要填写清楚个人的相关特长;此外,希望以CEO角色组队参赛的个人以及参赛团队应根据自筹项目或选择网上公布的参考项目书撰写商业创意计划书。商业创意计划书的内容包括参赛产品/服务介绍、竞争优势、市场定位等。创意计划书的格式要求为:文章题目及段落标题为黑体、三号字,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字数不得超过2000字,篇幅不得超过A4纸两页。英文商业意向书正文字体不得超过12号,篇幅不得超过A4纸两页。
3.报名阶段II(春季学期第1周—第2周)。这一阶段同时接受团队和个人报名,具体的报名要求同上一阶段相同。与上一阶段不同的是,此阶段大赛组委会会向在报名阶段I内提交商业创意计划书的参赛团队提供专家的反馈意见。这些参赛团队可以根据专家的意见修改创意计划书并重新提交。第二阶段 初赛(春季学期第3周—第4周)1.初赛选拔(春季学期第3周)。初赛将对报名阶段I和报名阶段II内提交的创意计划书进行评选。评选将由大赛评选委员会的资深评委完成,评委会将针对其中的部分项目给予专业点评。初赛共选出30至50个提供优秀商业创意的团队或个人晋级复赛。同时会在初赛所有作品中评选出10个优秀商业创意给予奖励。
2.组队沙龙(春季学期第4周)。该环节面向所有以个人形式报名并且未晋级复赛的选手,晋级复赛的团队和个人可以从这些选手中吸纳队员,完善团队构成。第三阶段 复赛(春季学期第5周—第11周)复赛阶段会为每支团队配备一名MBA导师给予随队指导,同时会邀请大赛评选委员会的专家组导师给予一定的相关辅导。
复赛评选(春季学期第11周)分为商业计划书评定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参与复赛的团队经过市场调研,须完成一份完整、规范的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参考结构见附件)并制作复赛答辩PPT。大赛评选委员会针对每个团队的商业计划书质量和现场答辩效果确定最终入围决赛的团队名单,同时会对每个复赛团队给出详细的指导意见。参赛团队提交的商业计划书须满足一定的要求,具体见“组委会关于创业计划书的声明”。
复赛评选按照参赛项目分类进行,每个项目类别拟评选出2—3支团队,共选出8—10支团队进入最终的决赛。参赛项目拟分类如下:
一、服务类:包括服务、咨询、金融、商业模式创新等非技术实体项目。
二、IT类:以IT技术为产品载体的比赛项目。
三、光机电类:以光、机、电类实体产品为核心的比赛项目。
四、生化类:以生物、化学、环保等技术为核心的比赛项目。第四阶段 决赛(暑假—秋季学期第5周)复赛阶段为每支团队配备的MBA导师和大赛评选委员会的专家组导师将继续在决赛阶段给予团队一定的相关辅导。
1.创业实践(暑假期间)。所有晋级决赛阶段的团队需要利用暑假的时间参与由大赛组委会指定并提供支持的创业实践活动。大赛组委会指定的创业实践活动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根据团队创业项目,赴清华大学学生创业昆山基地进行创业实践或对口企业创业实习;第二类是参加由清华大学主办的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夏令营活动,并在其间完成团队创业项目的市场调研工作。两类创业实践活动由参赛团队选择一类参加,在活动结束之后,参加第一类活动的团队须向大赛评审委员会提交企业实习报告,参加第二类活动的团队须向大赛评审委员会提交市场调研报告,团队提供的报告将作为评委评审的一项重要内容。
2.决赛评选(春季学期第5周)。决赛评选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由大赛评选委员会给出各团队的答辩成绩,并根据各团队的答辩成绩评选出金、银、铜奖团队各一支,优秀商业计划团队若干。
赛事时间节点★ 大赛正式启动即报名起始时间:2009年11月30日
★ 网上公布创业参考项目:2009-2010年秋季学期第10周
★ 报名阶段I截止时间:2009-2010年秋季学期第14周
★ 报名阶段II截止时间:2009-2010年春季学期第2周
★ 公布初赛结果:2009-2010年春季学期第3周
★ 组队沙龙:2009-2010年春季学期第4周
★ 复赛:2009-2010年春季学期第9周提交完整商业计划书,第11周公开答辩
★ 创业实践:2010年暑假期间
★ 决赛:2010-2011年秋季学期第5周
培训安排★ 创业技能培训讲座
★ 创业课程
★ 创业论坛与创业交流平台
★ 评审委员会专家针对赛事作品的专业评点
★ 复赛、决赛团队随队MBA导师指导与评审委员会专家指导
★ 创业实践平台支持
★ 创新创业实践夏令营活动
奖项设置初赛阶段,在所有参赛作品中拟评选出10份优秀商业创意,给予每份优秀商业创意奖金1000元。
复赛阶段,给予每支团队商业计划书撰写支持资金200元。
决赛创业实践阶段,给予每支团队创业实践支持经费10,000元。
决赛评选阶段,拟评选出金奖支队一支,奖金20,000元;银奖支队一支,奖金10,000元;铜奖支队两支,奖金各5,000元。优秀商业计划奖团队若干,奖金各1,000元。
以上奖金均以人民币计。
组委会关于创业参考项目的声明为扩大创业计划大赛的参与度,积极鼓励难于寻找创业项目的同学参与创业计划大赛,本届大赛组委会(下称:甲方)在大赛启动前向全校同学提供了部分创业参考项目,供同学选择利用。
提供的项目分为创业型和创意型两种。其中创业型项目相对成熟,具有完整的技术构架,团队可以直接为该类项目设计商业运行模式参与大赛,大赛组委会会对该类项目进行技术支持;创意型项目的实际可行性相对欠佳,但可以为参赛选手激发创业灵感或进行项目技术改进提供帮助,大赛组委会不对该类项目进行技术支持。
在报名阶段,同一个创业项目可由多个参赛团队同时选取;同一支参赛团队也可以选取多个项目进行商业模式设计。在初赛评选时,选择同一个创业参考项目的多个团队中至多有一个会晋级复赛;同时,同一支参赛团队也至多有一个项目晋级复赛。选择了甲方提供的创业参考项目并晋级复赛的团队(下称:乙方)在晋级复赛后需要与甲方签订创业项目临时使用协议,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昆山杯”第十二届清华大学创业计划大赛决赛结束之日止。协议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在协议有效期内,在本届创业计划大赛的范围内,该创业项目的使用权只归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该项目在大赛范围内的使用权授予任何第三方;
2.该创业项目的产权始终只归项目发明人所有,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只对该项目持有部分使用权;
3.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项目的使用范围包括分析技术优势、项目宣传和市场调研等与大赛密切相关的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项目发明人允许的情况下利用该项目从事任何盈利性质的活动。
4.在本届大赛中,乙方与其他持有自筹项目的团队进行统一评比,单独分组评比。
5.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若希望拥有该项目产权,须在甲方的参与下,与项目发明人进行具体磋商。
6.乙方在使用项目过程中,违反该协议造成的任何纠纷,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7. 甲方始终持有对该项目使用的其他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组委会关于创业计划书的声明复赛阶段,参赛团队须向大赛组委会提供完整、规范的商业计划书。参赛的商业计划书必须由参赛者独立完成,参赛团队不得请任何团队以外的人员或机构为其代笔。
参赛的商业计划书必须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工业产权或技术秘密。如出现有关纠纷,责任完全由参赛者承担。
大赛组委会不接受违反国际法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项目及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有危害的项目商业计划书。大赛组委会反对意图通过参加大赛进行不正当宣传炒作从而达到个人或组织不良目的的行为。
大赛组委会有权拒绝不符合参赛资格的团队和个人参加本届大赛。
参赛者的权利及义务参赛者在符合参赛规定的条件下参加比赛,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利。
参赛者有获得大赛参赛信息和基本支持帮助的权利。
参赛者有向大赛组委会咨询和申诉的权利。
参赛者有认真遵守大赛章程及相关规则,积极配合大赛组织机构工作的义务。
大赛组委会的权利及义务大赛组委会保留对参赛团队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团队,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对已获奖的团队追回所获得的一切荣誉及奖励,并以适当形式公布于众。
大赛组委会出于宣传需要或协调参赛团队获取外界支持等目的时,拥有使用参赛团队提供的作品题目和简要介绍的权利。
大赛组委会保留根据实际情况更改奖项设置及大赛日程安排的权利。
大赛组委会有为参赛作品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具体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
1)非评委不得接触参赛作品中的非公开内容;
2)评委在接触参赛内容前必须事先同组委会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大赛组委会只通以上两种途径来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不承担因为参赛者自身疏忽而造成的泄密后果。
在合适的情况下,大赛组委会有向参赛团队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与帮助,包括培训、咨询、资金、设备等方面支持的义务,同时有协助参赛者获得外界支持和帮助的义务。
附录“昆山杯”第十二届清华大学创业计划大赛
商业计划书参考结构
(一)前言
(二)公司整体规划
1.公司定位
2.参赛团队介绍
3.创业策略
(三)项目介绍
1.产品(或服务)特性
2.产品(或服务)对比
3.知识产权
(四)市场分析
1.国际市场
2.国内市场
3.竞争分析
4.初期市场
(五)营销策略
1.品牌战略
2.目标客户分析
3.营销方案
(六)财务分析
1.所有权结构
2.主要财务指标
(七)投资潜力及风险分析
(八)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