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澳门
文号:第15/96/M号训令
发布日期:1995-11-8
执行日期:2006-4-18
一月二十九日
独一条——核准附于本训令之“麻雀百家乐”法定博彩规则。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八日于澳门政府
命令公布。
“麻雀百家乐”法定博彩规则第一条 设备1. 一副与牌九形状和大小相同之二十只牌,分成十对(K,9,8,7,6,5,4,3,2,A)。
2. 四粒骰及一个骰盅。场方有权定期更换胶牌。第二条 开始程序1. 庄荷将牌洗匀后,把牌两只两只叠起,排成一列。
2. 庄家用骰盅摇骰,骰规定为四粒,摇出之点数,由庄家起按逆时针方向数,以决定先派给那一门,其它人士不可代庄家摇骰。
3. 庄家摇骰所得之点数,不得加减。派牌及杀赔均依逆时针方向进行。
4. 不论闲家之数目多少,每局均派足十门,每门得牌两只。
5. 如有桥骰或骰跌出盅外,庄家均须重新摇骰。
6. 摇骰之前,庄、闲家均可拮牌,方式随意,但祇限用一手。闲家先拮牌,每局不得超过二人,庄家最后拮牌,庄家拮牌后,闲家不得再拮。
7. 闲家须在庄家摇骰前下注,庄家摇骰后,不得接受投注、加减注或移注,闲家下注跟眼。
8. 庄荷按投注进行杀赔,如有买错照做。第三条 门数1. 每台连庄家共分十门。
2. 闲家可投注于一门或多门,每门亦可受搭注,投注最高者之闲家?牌。
3. 除庄家外,每门只限一人?牌。在一局进行中,不得离台看牌。第四条 阳开牌在派牌时,偶然将某一只牌阳开,该阳开之牌仍然有效,该局继续进行。第五条 庄家1. 每门可轮流打庄。每次打庄祇限两局,但其余各门有相反协议者除外。
2. 闲家可不打庄而以逆时针方向让给下一门闲家打庄,唯打庄之闲家必须在上一局有投注。
3. 庄家须将打庄筹码放在席面,并声明牌门方式,然后摇骰。庄家于每局中只可赢取或输去不超过其庄本之数额。
4. 庄家在第一局有赢钱,欲在下一局继续做庄家,便须将庄本及所赢取之金额当作第二局之新庄本,祇可加多,不可减少。
5. 场方可以帮庄,金额另订。闲家亦可帮庄,并按次序将投注放在庄注后面。输赢均按次序做。帮庄闲家不得投注于其它门。
6. 各门闲家睇牌放好后,庄家才睇牌及将牌阳开,然后由庄荷逐门开牌。第六条 牌之大小1. 牌之大小顺次序为K,9,8,7,6,5,4,3,2,A,K作为无点,A作一点。
2. 两牌点数之和,是为该门之点数,九点最大。如两牌点数之和超过十点,则只计尾数。第七条 赢输1. 闲家两牌相加之点数大过庄家两牌相加之点数者赢。
2. 庄、闲两家之点数相同,则以其中较大之一牌相比,点数大者赢。第八条 庄家先赢如庄、闲均为密拾,则不论牌之大小或组合完全一样,均算庄家赢。第九条 场方抽水场方向赢家抽水,为其所赢得金额之百分之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