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复三(1916-1995):江西会昌人。1931年7月加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4年4月转入中国共产党。任通信员、班长、副排长。参加第5次反“围剿”和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115师670团排长,冀东第34大队连政治指导虽、连长,晋察冀军区乎西分区第9团代理营长,参加冀东、平西敌后抗日游击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任辽宁阜新县支队参谋长、阜彰支队副支队长、路西支队大队长、江西独立第38团副团长,参加辽沈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湖南省军区独立第5团团长,衡阳军分区参谋长、副司令员(1954.06-1959.06),常德军分区副司令员(1963.05-1964.02),常德军分区司令员(1964.02-1968.06),广东省军区副参谋长(1968.06-1970.07)。1970年7月任广东省军区副司令员,参与领导全省民兵工作。1979年离职休养。1988年被授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95年12月16日在广州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