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鹿峰村位于广西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的东面,属于热带季风气候,各自然村的交通条件比较落后,有的村与村之间还不能通车,通讯条件较好。全村现有人口4256人,分布在8条自然村,31个村民小组,每年有500多人外出打工、经商,村民生活环境较差,特别是道路,水沟没有规划建设,人畜饮水比较困难,群众的收入水平在茂林镇的中下水平。
(二)鹿峰村主要是种植水稻为主,全村耕地面积4000多亩,其中水田2100亩,岭地、园地1900亩,基本上无水利设施,主要依靠山塘水进行灌溉,有大部分是望天田,而大部分山塘多年失修无法储水,对农业生产造成极大影响,年年受旱。
(三)鹿峰村现有五保户32户,低保户58户,已全部得到了政府供养和农村低保补助。农村合作医疗还没有开展,普及了农村义务教育,落实了两免一补政策。全村现有育龄妇女703人,已落实节育措施600人。
(四)鹿峰村“两委”干部组成人员平均年龄40岁,男7人,女1人,大专1人,高中、中专3人、初中4人。村“两委”成员都有带领群众发展生产的能力,带头致富。村党支部现有党员55名,其中预备党1名,女党员5名。每年都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进行培训和管理,每年新发展党员1—2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名。基层民主建设正常进行,村务公开每季度进行一次,重大事情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乡风民俗较好。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五)鹿峰村主要依靠本村石山资源的优势,开发石场企业。沼气的建设由于群众收入少,建设利用沼气的农户很少。全村劳务输出都在500人以上,村集体经济项目主要是石场承包和村委铺面出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