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人事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程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8〕206 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省教育厅、人事厅制定的《关于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程的意见》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程的意见
省教育厅 省人事厅
(二○○八年十二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等教育事业更好地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经研究,决定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程”(以下简称“人才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区域经济竞争日趋激烈,人才已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省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了建设人才资源强省的目标。推进“两个先行区”建设,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建设创新型省份,对我省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我省人才队伍重要组成部分的高校人才队伍,在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起着基础性和战略性的作用,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是全面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有效的措施、更新的作为,进一步推进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努力适应两个先行区建设,坚持超前规划、项目带动、引领创新的原则,遵循人才成长的基本规律,以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紧紧抓住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环节,着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和拔尖创新人才,促进学科建设发展和人才团队建设,带动高校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增强我省的竞争实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建设目标:通过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建立健全任务驱动、项目带动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高校人才集聚平台、成长平台和学术交流平台,用5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在高校汇聚更多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学术大师,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 培养一批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创新人才,使高校各类高层次人才的数量有较大增长,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创新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更好地满足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三、建设任务
(一)构建高校高层次人才集聚平台。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建设工程和重点基地,坚持引人与引智相结合,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提高高校的人才集聚效应。
——闽江学者奖励计划项目。根据海西建设的需要,结合高校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重点项目,在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继续设置“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等特设岗位各50个,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上岗、合同管理、专家评审的要求,在海内外遴选一批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世界先进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学术大师,到高校任教、指导博士生和主持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研究。进一步完善“闽江学者”遴选机制,增强支持力度,提高“闽江学者”在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打造我省高端人才品牌,提升高校整体实力和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水平。
——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项目。围绕我省创新体系建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根据不同层次高校学科建设的要求,加大各类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工作力度。在电子信息、现代制造、新材料与化工、现代农业、海洋与渔业、生物及医药、资源与环境等七大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以及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等方面,重点引进200位我省紧缺急需的国外优秀人才和省外拔尖人才,充实高校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优化高校人才队伍学科结构,推动高校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应用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对纳入本项目的引进人才在科研启动费、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增强对引进人才的吸引力,提高人才引进的质量和水平。
——人才引进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以高校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创新平台为基础,遴选10个仪器设备先进、团队力量较强和管理较完善、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结合紧密的创新平台,建立“人才引进示范基地”。 在人、财、物方面赋予“人才引进示范基地”充分的自主权,鼓励、支持基地在人才引进机制、管理模式、分配激励办法和科研组织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改革探索,努力与国际接轨,为留学人员和海内外优秀创新人才提供一个机制灵活、环境宽松、条件良好的高端创新平台。通过基地的示范作用,更加有效地开发利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智力资源,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各种方式为我省服务,进一步推进高校人才柔性引进工作。
(二)构建高校高层次人才成长平台。以提升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青年学术骨干培养,不断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水平和竞争力。
——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在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化学化工、海洋科学、生命科学、农业科学、新材料、生物技术、生物制药等重点产业领域,依托高校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遴选30个左右创新能力强、团队精神好,具有较强攻坚和应用开发能力的创新团队予以重点培育和建设。以科研立项的形式支持创新团队建设,聚集优秀人才和优势资源,形成优秀人才团队效应,带动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发展,为构筑大平台、实施大项目创造条件,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
——优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根据高校学科建设的目标和需要,以我省经济发展需求为重点,遴选300名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以科研立项的形式支持其围绕产业技术难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创新研究,提高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力争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性的重要成果,为承接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承担省重大科研课题打下基础。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项目。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特别是优秀青年博士的支持力度,每年在高校评选100名优秀青年博士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予以重点培养,并拨给一定的科研进修活动经费,使其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选题开展创新研究,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让青年骨干教师尽快脱颖而出。
(三)构建高校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平台。促进高层次人才密切跟踪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与海内外同行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活动,不断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学术交流能力和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力。
——高校访问学者项目。加大访问学者的选派力度,扩大海外访学的规模。根据不同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提供与之相适应的访学研修机会。重点资助300名高校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学术带头人到海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参与国际科学研究,跟踪国际学术前沿,提高与国际同行交流合作的能力;资助500名高校学术骨干到国内重点高校、一流研究机构和大型先进企业进行合作研究和深造,提高学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资助200名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到省内重点建设高校具有明显优势的学科领域进行学习和深造,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高层次学术会议项目。鼓励高校主办、承办或联办各种国际和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与学术论坛,重点资助30场具有较大影响的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加强和扩大与海内外同行专家学者的深度交流和广泛联系,努力形成若干个知名学术会议品牌。鼓励和支持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外各种学术活动,资助500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参加各类国际高水平学术会议,为其了解最新研究进展、展示研究成果和交流学术思想提供更多机会。
——优秀学术领导人项目。鼓励和支持高校专家学者积极承担各类学术组织的领导职务,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学术组织挂靠我省高校,不断提升我省高校和高层次人才在学术界的地位与影响。重点支持100名担任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领导职务的高校专家,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学术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专家学者和学术组织的联系与交流;同时积极以其所在的学术组织为载体,在我省高校开展各类学术活动,使高校中青年教师及时了解接触本学科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前沿发展动态,促进青年骨干教师的成长。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才工程的组织领导。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高校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组织制订人才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资金,确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研究解决人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人才工程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各高校也要相应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规划,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任务纳入学校发展战略,并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人才工程配套管理办法,确保人才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多元化的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机制。省财政下达给重点建设高校的建设经费应划出不低于20%的资金,作为人才工程的专项资金。各地也要设立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高校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安排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提高学校发展性投入中用于人才队伍建设的比例,切实落实人才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配套经费。
(三)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和培养模式。高校要根据人才工程的要求,认真制定本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积极探索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等多种引进模式,建立科学的引进人才资格审核和学术水平认定机制,做到按需引才、引入真才。确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新理念,加强人才柔性引进工作。要将引进海外人才,特别是闽籍留学人员作为工作重点,实施国家“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和“海外名师引进项目”,支持高校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要创新培养模式,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与人才培养的有效结合。要在事业发展中造就领军人才,培养青年学术骨干。要大力推进“学科带头人+创新团队”的人才培养模式,发挥领军人才在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中的重要作用。要把到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研修、学术交流、科研合作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形式,使大部分高层次人才具有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研修、访学的经历,具备与国际同行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
(四)创新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高校要制定科学的人才引进和培养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分类量化的人才评价标准,发挥专家在人才学术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高校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采取一次性重奖以及协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逐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对部分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业绩为导向,经批准,可参照市场化薪酬水平高薪聘请,实行协议工资、课题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分配办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和重才育才的先进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严谨治学和宽容失败的精神。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学术腐败现象,营造健康良好的学术环境。
(五)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高校要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和条件。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各项政策措施。对领军人才要配备行政助理、科研助手。要认真落实高层次引进人才住房补助政策,各级政府和高校可通过建设人才公寓和购置商品房等方式,为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一批周转用房,为来高校短期工作的柔性引进人才安排便利舒适的住房。要认真解决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问题。积极推进在福州、厦门等地有条件的中小学创办国际学校或双语班级,为引进的海外留学回国人才和华侨、外国专家子女提供与国际接轨的教育服务。要积极协助解决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家属就业问题。实行学术休假制度,定期安排专家休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