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我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在2006年11月,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这项计划被誉为我国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211工程”。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安排20亿元重点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院校,除了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具有良好的建设环境外,还要求在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提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引领我国健康持续发展。
建设计划的实施步骤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从2006年-2010年实施,按年度、分地区分批推进,稳步发展。中央财政对入选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项目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的做法。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终止立项和支持。中央财政预留部分资金,对项目执行情况好的院校实行奖励。
2006年,制订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启动第一批3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7年,启动第二批4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启动中央级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并完成公共管理平台建设。继续执行首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8年,启动第三批30所左右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完成首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继续执行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09年,继续执行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完成第二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中央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地方财政按职责划分对示范院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2010年,完成第三批示范院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对因考核不合格而淘汰院校的空缺数额进行滚动补充,安排预留经费对项目执行情况突出的院校进行支持和奖励。
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纳入规划,统筹管理,确保落实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新建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近日,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原有已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基础上,新增100所左右骨干高职院校,以此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由教育部和财政部于2006年联合启动实施,至今,已经遴选100所高职院校进行重点建设。4年来,示范建设院校在探索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单独招生试点、增强社会服务能力、跨区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引领了全国高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方向。
《通知》说,新的100所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将按照地方推荐、评审立项、年度考核、动态管理、分期安排经费的方式,分年度、分步骤实施。今年遴选40所左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2011年、2012年再分别遴选30所左右,2015年完成全部项目验收工作。
《通知》要求,新的100所左右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要推进地方政府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增强办学活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深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增强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相互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高等职业教育和谐发展。
《通知》强调,新建的100所骨干高职院校,在3年建设期内,使具有双师素质专业教师比例达到90%;加快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使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50%。同时,地方政府与行业企业共建高职院校,探索建立高职院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制度。
《通知》强调,新建的100所骨干高职院校,2020年以前不升格为本科院校。
2006年度立项建设院校名单院校名称
地区
天津职业大学
天 津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河 北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山 西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辽 宁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吉 林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上 海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 苏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浙 江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安 徽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福 建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山 东
威海职业学院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河 南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湖 南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广 东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广 西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重 庆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四 川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陕 西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甘 肃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新 疆
2007年度立项建设院校名单院校名称
地区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北 京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天 津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河 北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山 西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辽 宁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吉 林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黑龙江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上 海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江 苏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浙 江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安 徽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福 建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江 西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 东
淄博职业学院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河 南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湖 北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湖 南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广 东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广 西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重 庆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 川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贵 州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云 南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陕 西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甘 肃
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青 海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 夏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新 疆
2008年度立项建设院校名单院校名称
地区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北 京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天 津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河 北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辽 宁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吉 林
大庆职业学院
黑龙江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上 海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江 苏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浙 江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山 东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河 南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湖 北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湖 南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 东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海 南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重 庆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四 川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云 南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西 藏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陕 西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宁 夏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新 疆
9所重点培育(扶持)院校名单培育院校名称
地区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山 西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上 海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安 徽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福 建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江 西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广 东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 西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新 疆
拟扶持院校名称
省 份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甘 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