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邦华(?-1644年),字孟暗,江西吉水人。明末政治人物。
受业于同里邹元标,万历三十一年与父李廷谏同举乡试。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成进士,授泾县知县,有政声。当时朝士多诋毁顾宪成,邦华为之辩解,遂被指为东林党人。陈法祖用人十事:“曰内阁不当专用词臣,曰词臣不当专守馆局,曰词臣不当教习内书堂,曰六科都给事中不当内外间阻,曰御史升迁不当概论考满,曰吏部乞假不当积至正郎,曰关仓诸差不当专用举贡任子,曰调简推知不当骤迁京秩,曰进士改教不当概从内转,曰边方州县不当尽用乡贡。”没有得到回应。万历四十四年以疾归乡。万历四十五年出为山东参议。天启元年恢复原官,整顿易州兵备,迁光禄少卿,擢右佥都御史。後被魏党削官。崇祯元年(1628年)四月,起工部右侍郎。十二年(1639年)四月,起南京兵部尚书。崇祯十五年冬,代刘宗周为左都御史,十六年三月抵九江。安抚左良玉。
崇祯十七年(1644年)二月,李自成陷山西。邦华请帝固守京师,未得反应。十八日,外城陷,逃至文信国(文天祥)祠,十九日,内城亦陷,乃三揖信国曰:“邦华死国难,请从先生于九京矣。”有诗曰:“堂堂丈夫兮圣贤为徒,忠孝大节兮誓死靡渝,临危授命兮吾无愧吾。”遂投缳而死。赠太保、吏部尚书,谥忠文。清朝时赐谥忠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