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医院简介民国23年11月建立安溪县戒烟(鸦片)院。同年12月,县内6个区均成立戒烟分院。民国24年1月,改称为安溪县政府戒烟所,同年4月,改为独立机构,易名为安溪县戒烟所。9月附设戒烟医院,专收治烟民,设病榻10张,职员6名,经费靠募捐,并向烟民收取费用作补充。民国27年2月,改组为安溪县县立卫生院,附设戒烟所,福建省政府核定为丙级卫生院,每月经费500元。民国34年8月,县参议会筹资500元,在县城北门外创办安溪县公立医院。民国37年,县公立医院并入县立卫生院,设立内科、外科、五官科3个科室,有工作人员10人。1949年10月,安溪县人民政府接管县立卫生院,易名安溪县人民政府卫生院。1952年,除担负医疗业务外,内设防疫保健组兼管全县卫生防疫保健工作。1956年11月,由医疗、卫生、防疫保健的全面性医院改为以医疗为中心的综合性医院,更名安溪县医院。1959年5月改称安溪县第一医院。1962年10月仍称安溪县医院。1968年10月,成立安溪县人民医院革命委员会,1972年改称安溪县医院。
医院规模医院房屋,1953年建二层门诊楼1幢1321.48平方米;1962年建病房楼2781.6平方米,1984年建新门诊五层大楼4467平方米;至1990年,全院占地面积13118.47平方米,建筑面积15563平方米。科室设置,1949年仅设内科、外科、药房等3个科室和1个病区。1952年增设妇产科、五官科,以后逐年健全。1990年科室设置如图。医院人员,1949年为10人,1990年2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