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置平月军民长官司,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置平越守御千户所,十五年闰二月置平越卫,十七年二月为军民指挥使司,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72年)置平越县,为府治所。清嘉庆三年(公元1798年)废平越府,置平越直隶州,1913年废州入平越县。故治在今贵州福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