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时600多家驻京机构里,只有3个县级市,这3家,是特批的。除了特区,还有两个特殊的,一
某地方行政机关驻京办事处个是一汽,一个是东风,这是两个汽车企业。除此之外,其他都是省、直辖市以及副省以上城市,比如东部地区的省会城市。
政府派出机构不止有驻京办,一般来说,看当地经济发展的需求,有驻上海的驻沪办,驻深圳的驻深办,根据所要联络的范围不同,驻京办的编制也有不同。
历史驻京办的历史起源可以追溯到封建王朝的同乡会和会馆。早期的会馆虽然种类繁多,但多是为了维系、团结、和睦同乡、同宗、同行业的关系,具有地缘、血缘、业缘因系。由于无论是官民、绅商,在会馆中均可不受任何拘束,相互交往,会馆渐渐成为政治和社会活动的重要场所,近代很多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都与会馆有关。当时,京城的会馆、同乡会的功能主要是沟通家乡与京师之间的联系,接待来京出差的地方官员及进京赶考的家乡学子,维护家乡人民在京的合法权益等。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与各省之间需要形成一种密切的联络机制,商讨建设立项,审批计划调拨物资的事宜,而当时的交通和通讯都不发达,地方党政领导又不能天天在北京待命,为了保持与中央的随时联络,需要一个派驻北京的办事机构,负责文件传送,沟通上下。1949年,新中国第一个驻京办——内蒙古驻京办就是带着这种使命设立的。
同时,当时中国刚刚解放,各种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而具有民间团体性质的会馆,有些成为敌特势力潜伏的场所。1950年代后期,很多会馆的财产都遭到了没收或收购充公,取而代之的是各省区市政府驻京办事处和地市县驻京联络处。一份历史资料显示,1958年至1959年之间共有28个驻京办事处相继成立,且全是省一级的驻京机构。
然而,驻京办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文革期间,这些机构全部被撤散。
直到改革开放以后,国务院恢复了各省市自治区办事处,并增设了计划单列市、大型国营工矿企业、建设兵团办事处及地市县联络处。20世纪80年代以后,驻京办的数量迅速增长,驻京办渐渐进入了繁荣期。
“80年代末期,各省市纷纷设立驻京办有深刻的体制背景,一个是当时的财政体制。”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的李成言教授说,我国1994年实行分税制,中央特别是各部委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审批上具有很大的弹性空间,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寻求更多的资源,纷纷设立驻京联络机构。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北京,除54家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之外,还有520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县级单位驻京办。如果加上各级政府部门设的联络处、国有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
功能驻京办是当地政府驻北京的办事机构,属于政府派出机构。通常驻京办级别是低设高配,驻京办负责人
驻京办事处一般是政府行政长官助理,或是商务部门、发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是发展对外联络、招商引资、向国家部门的争资跑项活动以及当地官员来访的公务接待。
驻京办和驻上海等地办事处不同,还担负着一些特殊的任务,即截访。近些年来,地方民众常因地方政府部门不能解决的事情进京上访,一是有可能损害了地方政府部门形象,二是有可能暴光社会的一些黑幕。地方政府视为大忌,这不能不说也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设驻京办的原因之一。
应当肯定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地方驻京办事机构在加强地区间协作、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近些年来驻京办暴露的问题堪忧,比如非正常支出庞大,一个县级驻京办一年接待开销会达数百万,相当于一个数万人口乡镇的全部财政收入;地方争资争项形成围困中央之势,负面影响很大,不利于国家部门资源资金的公正分配,并严重腐蚀了一些国家部门官员。这引起了中央领导的关注,因此不得不下令限期撤销不合法的驻京办。
国办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的意见(1月19日印发)保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可予保留。
撤销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
撤销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撤销驻京办事机构的工作要在意见下发后6个月内完成。[1]
进展正规县级驻京办可“如期撤离”
据记者调查,面对国务院的禁令,436家登记在册的县驻京机构目前已基本完成注销,部分暂未注销的机构也声称“正在走程序”。各省政府在回应驻京办的撤离进度时,答复也是“如期撤离”。
记者在网上查询驻京办信息时发现,此前对外公布的县级驻京办网页已经撤下,电话也极少在网上挂出。少数名为某县驻京办的电话,要么无法打通,要么打通后是宾馆前台的电话。
6月18日,记者以商谈合作项目为由,致电河北张家口市、邯郸市,山西大同市、晋城市等多个地区的驻京办,均得到县级驻京办已撤离的答复。[1]
“黑驻京办”仍活跃京城在外界看来,此次驻京办的整顿最后会以“雷声大雨点小”收场。
但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中央已经看到了这种结果的可能性,先期采取严厉措施进行了规避。不过,这只适用于登记注册的驻京办,对于一些压根就没登记,甚至连正当办公场所都没有的“黑驻京办”,有关部门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记者在暗访调查中发现,这些驻京办多以家庭为单位,人数极少,无需办公楼,目前仍然活跃在北京西站、北京站、三元桥等距离火车站或机场较近的小区。
6月19日,记者走进北京西站附近的北蜂窝路一小区,此前,该区域密集驻扎着10多家“黑驻京办”,随着风声趋紧,挂出的驻京办牌匾早已不见踪影。但小区居民透露,这些人还没有撤,经常抛头露面的驻京办已经转入地下。
根据知情人指引,记者在小区楼道发现了江西省一县级驻京办的负责人。据他透露,该县仅派俩人驻京,就是他们夫妻,因此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机构,“只能算是一个家庭联络点吧”。他说,平日里主要负责一些领导接待、有一定层次的老乡关系维护,以及部分维稳工作。据悉,由于驻京以来积累了不少企业资源,这个没有挂牌的驻京机构基本上可以自负盈亏,仅需县政府报销来往两地的交通费、住宿费即可。因此,在这个“驻京办”主任眼里,“我根本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官员,就是个跑腿的,也没花国家的钱办自己的事,不亏心”。
在距离首都机场只有30分钟车程的三元桥,也是县驻京办聚集的一个地区。记者在新源里小区就发现,中部某省的农业厅驻京办就藏在居民楼中。尽管国务院、省政府三令五申,严禁以各种方式存在,但该驻京办仍然抱有幻想,期望和省发改委驻京办一样加入到省驻京办的行列。目前,该驻京办没见丝毫的动静,所有驻京资产、职能均没有变动,人员也未撤离,一切工作照旧,正如小区居民笑称的“管它刮风下雨,我自独享一隅”。
未来2010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规定在6个月之内,撤销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县级驻京办,市级驻京办经所在省人民政府审核后可予保留。
也有人提出,驻京办不会消失,改头换面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