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9-14
窄屏简体版  字體:   |    |    |  超大  

概述 众所周知,开放式基金在设立募集成功达到开放式基金成立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即可宣布该基金成立。经过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所规定的封闭期后,即可开展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但是,光有这些业务还不行。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以及转换所涉及的金额、基金份额必须有一个机构进行有关业务的管理。因此,还必须开展一种业务,该业务称之为注册登记业务。这就是本词条要讨论的问题。本词条就是为了讨论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而创建和编辑的词条。下面,给出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定义。

定义 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就是为开放式基金的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等业务活动进行管理的业务。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