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庭梅[1],女,土家族,1954年1月出生,湖南慈利县人,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现任慈利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1970年1月至1972年2月在慈利县通津铺镇长育铺小学任民办教师;
1972年3月至1975年3月在湖南师大中文系学习;
1975年3月至1976年9月在慈利县杉木桥中学、长育铺中学任教;
1976年9月至1978年12月任地区工作队省办公厅正科级秘书;
1978年12月至1981年3月在慈利县长育铺中学任教;
1981年3月至1991年3月任慈利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政工干部;
1991年3月至1993年4月任慈利县卫校党支部书记;
1993年4月至1994年4月任慈利县妇联党组书记;
1994年4月至1996年7月任慈利县卫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1996年7月至1998年2月任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
1998年2月至2001年11月任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2001年11月至2003年5月任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03年5月至2004年12月任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副检察长;
2004年12月任慈利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