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新爵[1],男,1959年9月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汉族,大学学历,哲学学士,1978年2月参加工作,197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政府副区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个人简历:
1978年2月至1985年12月东山区委办公室第二秘书科打字员(其间:1983年9月至1985年8月华南师范大学大专学习);
1985年12月至1987年7月东山区委办公室第二秘书科科员;
1987年7月至1988年3月东山区大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其间:1987年8月定为副县科级;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政治管理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1988年3月至1988年10月东山区大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街团委书记;
1988年10月至1992年12月东山区大东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委副书记;
1992年12月至1998年4月东山区大东街党委书记(其间:1992年12月至1997年6月兼大东街工商联合公司经理);
1998年4月至1998年6月东山区副区长、大东街党委书记;
1998年6月至2005年9月东山区副区长;
2005年9月至2005年11月花都区政府副区长;
2005年11月至今花都区政府副区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花都区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2006年11月17日当选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