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府有「附郭县」的建制,所谓附郭县,就是管辖府直辖区域(一般为府城及其近郊)以外的周边地带(类似於首都的所谓「京畿」)的县。为了防止包围府城的附郭县以武力等方式与府对抗,附郭县一般没有县城,而设衙门於府城内。一些要害的府还将附郭地区分成2个县分治,清代更是出现了一府设3附郭县的情况。
两个以上附郭县的有:
成都:成都县、华阳县;
长沙:长沙县、善化县;
西安:长安县、万年县;
广州:番禺县、南海县;
南京:江宁县、上元县;
洛阳:洛阳县、河南县;
开封:开封县、祥符县;
南昌:南昌县、新建县;
太原:太原县、阳曲县;
北京:宛平县、大兴县;
福州:闽县、侯官县;
重庆:巴县、江北县;
苏州:吴县、(元和县)、长洲县;
松江:华亭县、娄县;
绍兴:会稽县、山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