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介绍范式人(1909—1986)中共七大正式代表。1909年6月22日生,福建省寿宁县人。原名范志明,字涤凡,号耀卿,又名范拯民,化名洪泽。1917年秋起入私塾、县办国民小学、高小读书。1923年高小毕业后,当店员、小学教师。1930年底参加革命活动。193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与创建地方党组织,任中共寿宁县特别支部干事会交通委员。同年参与组织闽东地区群众性革命武装。
1933年5月被捕,11月获释。1934年1月回寿宁工作。同年春当选为闽东苏维埃政府委员,创建工农红军闽东独立第二团第十六连,任连政治指导员。6月担任闽东工农红军独立团第三营政治委员。8月任独立团秘书长(参谋长)。9月底调闽东红军独立师师部工作。1935年5月至8月任中共闽东特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同年8月至1938年1月任中共闽东特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兼闽东特别委员会福寿办事处书记(至1935年10月)。1935年10月任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委员、保卫局局长。1936年4月任中共闽赣省委委员、保卫局局长。1937年2月至1938年1月任中国人民红军闽东独立师政治部主任。1937年春至6月任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闽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政治部主任兼肃反委员会主任。6月至11月任闽东人民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参与领导闽东三年艰苦的游击战争。
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秋担任中共闽东特委和谈全权代表。同年10月至1938年1月任中共闽东特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38年1月至1941年春主持新四军福州办事处工作。1938年2月任中共闽东特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兼新四军第六团宁德留守处主任。同年6月至1939年11月任中共闽东特委常委、军事部部长(至1939年7月)。1939年4月至11月任中共福建省工委组织部代理部长。同年7月任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部长,参与主持召开中共福建省第一次代表大会,被选为福建出席中共七大代表并任代表团团长。1940年12月到达延安,先后入中共中央党校、中央秘书处学习,参加整风运动。1945年3月任中央党校一部第七分部临时党支部书记兼学习小组长。4月至6月作为华中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抗日战争胜利后到东北。1945年11月至1946年8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代理书记(至1945年12月),龙江军区副政治委员、军区党委书记(至1947年1月)。1946年2月至1947年1月任黑龙江省人民代表会常驻委员会副议长。1946年8月至1947年1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副书记。1947年1月至9月任西满第一(北安)地委副书记、西满军区第一(北安)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同年9月至1949年4月任黑龙江省政府主席、省委常务委员(至1949年5月)。1948年10月至1949年5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黑龙江军区政治委员、党委书记(至1949年1月)。1949年5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九江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同年6月至1952年11月任中共江西省委第一副书记、江西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1949年7月至1952年10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1951年3月至1952年任中共江西省委城市工矿企业管理委员会主任。1952年8月至11月任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副部长、临时党组书记(1952年9月起)。同年11月至1961年8月任邮电部副部长。1953年1月至5月任邮电部党组副书记,同年5月至1961年8月任邮电部党组书记。1961年7月至1967年5月任中共福建省委第二书记。1964年9月至“文化大革命”初任福建省政协第三届委员会主席。1965年1月至1966年5月兼任福建省军区政治委员、党委第一书记(1965年2月起)。1966年5月至冬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委员。“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后彻底平反、恢复名誉。1980年3月任国务院邮电部顾问、党组成员。1982年在中共十二大上被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一、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八大代表,十二大候补代表。
1985年12月28日,在写给景宁县党史办公室的一封信里,回忆闽东特委当年在景宁的战斗历史时说:“在景宁的三年游击战争中,景宁的革命同志和群众为党为革命出了力,是有一定贡献的。”1985年10月1日,又在给庆元县党史办公室的题词中写道:“庆元、景宁两县,乃是闽浙边游击根据地,应予承认。”在一次谈话中,他又提到“景宁的畲族人民,他们受压迫最深,反抗最强烈,立场最坚定,他们常常为保护红军而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在残酷的斗争岁月里,景宁畲乡有一支表达畲汉人民心向红军的山歌:“火烧茅草根不焦,任敌脚踏又过刀;心思跟随红军走,心里有座铁板桥。”
1986年10月31日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