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房屋司简介澳门房屋司是澳门运输暨工务政务司辖下的行政及财政自治机构。根据1990年7月23日第41/90/M号法令设立。[1]
澳门房屋司职能确保社会房屋措施,计划及工作的执行,对援助性房屋制度的技术性规则提出建议。
澳门房屋司职责协调订定澳门地区针对经济较薄弱居民阶层的房屋政策,确保社会房屋措施,计划及工作的执行,对直接由澳门地区行政当局进行的社会房屋,以及获支持兴建,并为应遵守的技术性规则提出建议价格受管制的援助性的房屋作出研究,为属其财产的房屋的租金及该房屋竞投者的条件订定标准;根据为居民发展合约(脱位)而订出澳门地区土地批给年度计划;对私人提出为居屋发展合约而利用其拥有土地的建议进行协商,订定在批地中当承批人有义务重新安置低收入家庭时,以房屋单位形式作为回报的条件;管理属其财产的房屋及经总督决定由其管理的房屋;协助订定本地区房屋总政策,等等。
现任司长澳门房屋司现任司长为郑国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