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蝈蝈和蛐蛐》为济慈所作的一首诗歌。济慈,全名约翰·济慈John Keats(1795年—1821年),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他是杰出的英国诗作家之一,也是浪漫派的主要成员。其一生写出了大量的优秀作品,其中包括《圣艾格尼丝之夜》《秋颂》《夜莺颂》和《致秋天》等名作,表现出诗人对大自然的强烈感受和热爱,为他赢得巨大声誉。济慈诗才横溢,与雪莱、拜伦齐名。他生平只有25岁,但其遗下的诗篇一直誉满人间,被认为完美地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的特色,并被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他主张“美即是真,真即是美”,擅长描绘自然景色和事物外貌,表现景物的色彩感和立体感,重视写作技巧,语言追求华美,对后世抒情诗的创作影响极大。
诗文蝈蝈和蛐蛐
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
当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
隐藏在阴凉的林中,就有一种声音
在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上飘荡
那就是蝈蝈的乐音啊! 它争先
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
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得疲劳了,
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
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
在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
一片宁静,从炉边就弹起了
蛐蛐的歌儿,在逐渐升高的暖气,
昏昏欲睡中,人们感到那声音
仿佛就是蝈蝈在草茸茸的山上鸣叫。
【简析】这首诗本来是一个段落,但是老师刻意把它分为两层,这样划分应该更能让我们明确这首诗的内容。第一层中,“大地诗歌从来不会死亡”,这是作者抛出自己的想法,他接着用炎热的夏天里有“蝈蝈的乐音”来说明这一观点,展现了骄阳炎炎的夏日里的勃勃生机,因为有蝈蝈,所以大自然的夏天不会沉默。第二层中,作者说“大地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接着用严冬的寂静中竟然听到了“蛐蛐的歌儿”,因为有蛐蛐,大自然本应沉寂的夏天也充满了无限的生机。大自然就是这样丰富多彩的,充满着生机的,作者是用一颗火热的心对大自然唱出了自己赞歌,深深地传达出了诗人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和由衷赞美之情。并由鼓舞人们爱自然,乐观开怀地生活。有同学们也许会问:“为什么不每一个季节都写呢?而只选了夏和冬。”对于这个问题老师是这样理解的:夏天是一年中最炎热的季节,是最让人逃避的懒惰的季节,因为炎热大自然失去的春天的生机。冬天是一年中最沉寂的季节,最寒冷的季节。而在诗人笔下,这两个季节里都会充满了生机,大家可以想一想,春和秋那样美好的季节该是何等的生机盎然呢? 这首诗在手法上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动静结合。第一层中炎夏中,鸟儿昏晕了,所有的动物躺到阴凉之处去了,世界静了,但是蝈蝈出场了,唱出了他的乐音,世界又充满了生机,动起来了。第二层中严冬里,大地在严霜中宁静了,人们在炉边昏昏欲睡了,静了,但是这时蛐蛐的歌儿唱起来了,寂静的夜晚又充满了活力。动静结合是诗歌中常用的手法,我们已在《沁园春 雪》中感受过,这里再次接触,有没有新的感受呢?这是济慈早期创作的一首富于哲理性的小诗,洋溢着明朗欢乐的情调。 诗人以精细的观察,抒写了夏日郊外的蝈蝈和冬夜炉边的蟋蟀交替歌唱的情景。但开头疲于暑热的鸟儿,其实是春天的歌手,而蛐蛐生命力最旺盛的时刻正是秋季(可参看济慈的《秋颂》),况且,春秋两季正是百鸟争鸣,千虫欢唱的黄金时节。这样,实际上诗人是揭示了一年四季大自然歌声不绝的规律,从而赞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 生命不息的美。这种美是永恒的,“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正点出了这首诗的主题。 这首小诗很富于田园诗的情趣。着墨不多,冬夏两幅小景宛然在目。夏日的草地、篱笆和浓阴,冬夜令人昏昏欲睡的温暖的炉边,把人自然引入静谧安详的境界。这时传来的蝈蝈和蟋蟀的声音,更衬托出环境的幽静,真可谓“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收到以动衬静的效果,能唤起人一种亲切的回忆。为了适于表达主题,诗人采用了冬夏对比的手法,然而,由于夏冬两种境界之情调十分相似,加上诗人明写冬夏,暗示春秋,末尾又添上由蟋蟀到蝈蝈的巧妙联想,使全诗浑然一体,毫无割裂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