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职能介绍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设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省辖市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省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科学技术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省公安厅
省监察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卫生厅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审计厅
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省政府直属特立机构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直属机构省地方税务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省新闻出版局
省体育局省统计局
省旅游局
省粮食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省政府研究室
部门管理机构省能源规划建设局
省监狱管理局
省公务员局
省外国专家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文物局
省畜牧局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
其他机构省国家税务局
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