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类别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2)单位职能1)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运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培育运输市场。
3)按管理权限审批客运、货运、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开业、停业申请,核发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证。
4)对全县公路运输搬运装卸需求进行调控,组织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的抢险救灾等重点、紧急物资运输和特种运输。
5)负责所征规费票据和运输统一单证的使用、发放、核销、保管。协同物价部门调整和审查运输行业价格。
6)负责对公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的经营范围、行为、服务质量、运输价格、运输票证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