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奴简介“妻奴”其实就是指当下女性对好老公的一种借指。
相关报道重庆晚报有篇文章,标题是《08年老公新标准》,便给“妻奴”画了像。比如“老婆睡觉时要炎夏扇风,寒冬暖被”。善哉!“二十四孝”中就有这么一孝,叫作“扇枕温衾”——东汉时有个名叫黄香的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又如“老婆无聊时要搏命演出,彩衣娱妻”。善哉!“二十四孝”中也有这么一孝,叫作“彩衣娱亲”——春秋时期,楚国有个隐士,名叫老莱子,孝敬父母可谓用心良苦,为了逗父母乐一乐,已是古稀之年的他却常常穿着五彩斑斓的衣服,手持拨浪鼓,做婴儿游戏。
也许,仅仅是模仿古人孝敬父母那一套还不足以表达对爱妻的孝敬,博得爱妻的欢心,“妻奴”便又把爱妻尊为皇帝老儿来崇拜。“老婆生气时要跪地求饶,恳求开恩”,“老婆殴打时要任其蹂躏,谢主隆恩”。哇噻!这不是比慈禧身边的奴才李莲英还李莲英吗?
评价胡适先生曾经提出震古烁今的“新三从四德”:“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说错了要盲从;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太太花钱要舍得。”颠覆了旧社会夫妻间的尊卑、主从关系,解除了压迫妇女的一条绳索——夫权,可谓“扭转乾坤”了。但是,上述“老公新标准”较之胡适先生的“三从四得”论又闹了一次革命,简直是昔日夫主今作婢了!
想从前,丈夫在家称王称霸,颐指气使,罪恶滔天,而今理应“赎罪”,还妻子一份公道,一份赔偿,大抵也算历史的一点进步。不过,《08年老公新标准》毕竟不是可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最好改写成处理夫妻关系的一种《合同》或《协议》,明确认定妻子必须享有的权利与快乐以及丈夫必须承担的义务与痛苦。“周瑜打黄盖”,皆大欢喜。
不用说,只要切实履行按照《08年老公新标准》拟定的《合同》或《协议》,妻也福气,夫也福气。你想呀,妻子无僭越、篡位之嫌,便享受到身为长辈才能享受的孝敬和身为女王才能拥有的威严,能不福气么?至于丈夫,因为履行这种《合同》或《协议》,也便使自己支持女性解放、女权至上的爱心、热心有了可靠的“载体”,不也是男儿亘古未有的福气!然而,在这阴阳失衡的婚姻跷跷板上,妻子被抬得越高,就不怕又来个“物极必反”吗?再说了,即使那玉足下的奴才的奴性稳定性极好,永远不会叛逆,但“妻奴”的形象愈鲜明,“妻奴”的懿德愈彰显,“妻奴”的嘉名愈远播,这“妻奴”高呼“谢主隆恩”的那位主子的形象、懿德、嘉名又会有着怎样相应的变化呢?不知飘飘然的“主子”们能否有兴致稍加思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