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制定) 全校文化素质选修课主要是指科学、人文教育类选修课,它对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做好全校文化素质选修课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校性选修课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校文化素质选修课分类及选修要求
我校素质选修课分如下课程群: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经济管理类、艺术与体育类、心理健康类、综合类等。凡我校全日制学生毕业前必须修满10~12个学分方可毕业。
二、全校文化素质选修课开设的课程要求
1.全校文化选修课课程内容丰富多样,既可以是某一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也可以是某一学科的延伸和拓宽或是某学科的前沿知识。选修课程应具有时代性、综合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2.全校文化选修课的教学方式应灵活、多样,注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3.全校文化选修课每门课程的学时一般不超过32学时(2个学分)。每位教师每学期开出的选修课程一般不超过2门。
4.文化素质选修课使用的教材应是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著作等,没有相应教材的新课,可用自编的讲义,但必须经教务处审核组织印制。
5、素质选修课开课教师应由讲师以上职称,每学期开设的课程有教务处组织审定并公布。
三、学生选课要求
1.素质选修课针对大学二、三年级开设为主,学生可以按规定自由选课。
2.学生在学校确立的课群中修满10~12个学分方可毕业,某些素质选修课如果同是作为本专业的必修课、学科基础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学分则不计算在内。
3.学校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两周公布本学期的素质选修课开课计划,学生按照学校开课计划和选课时间要求到教务处网站进行选课。
4.每门选修课程在每一学期滚动开出,各年级的学生按教务处公布的全校素质选修课开课计划自由选修。一般每门课程选修人数达到40人可以开课。
5.每名学生每学期最高的选课学分不超过4学分。
四、时间安排
素质选修课一般安排在晚上和星期六、星期天全天进行,每次开课为2~3学时。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第4周开始上课,开课时间为10~12周。由校区安排的课程按校区教务办的课程计划进行。
五、日常管理及考核
1.学生应按时参加所选课程的全部教学活动(上课、作业、实验、设计、上机等),无故缺课超过课程计划课时的1/3者,取消参加该课程考核的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2.因选修课来自各院(系)学生,管理比较复杂,因此要求任课教师严格进行教学管理,认真做好教学过程的纪律考勤,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教学秩序管理,并不定期组织抽查。
3.所有选修课程都必须进行课程考核,考核方式即可是闭卷考试、考查,也可以采取写小论文、进行课程设计等方式进行。
4.学生的课程综合成绩由课程考核与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只有综合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的学分。对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进行补考,学生可在下一学期申请重修或重新选课。
六、全校文化素质选修课成绩管理
1.教务处在全校文化素质选修课开始上课前,将各课程的选修学生名单(两份:一份是打印好的课程成绩登记表;一份是以电子表格形式存于软盘)发给任课教师,以便教师教学考勤和登记考核情况。
2.任课教师在课堂结束进行考核后一周内,登录好学生的考核成绩:①将学生成绩表填写一式二份,一份送教务处、一份教师个人保存;②将学生成绩认真核实后输入选课系统;③任课教师把考核成绩按(院)系专业整理,将成绩表、考试分析、课程考核试题(一份)及教学总结一并交教务处教务科。
3.教务处教务科将成绩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学生可直接在网上查询成绩。
4.学生修习完成素质选修课,院(系)负责将其成绩打印盖章,存入学生档案。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