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
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Hong Kong St. John Ambulance)是一个歷史悠久的慈善团体,始於1884年服务香港市民。 香港圣约翰救伤会创立於1884年,随後救伤队及理事会分别於1916年及1949年成立,本著不分种族、阶级、信仰的宗旨、竭诚为世人服务。圣约翰的工作包括为公众人士提供急救及紧急救护车服务、为伤残或智障人仕提供免费牙科医疗和教导市民学习急救、家居护理等服务。 自成立以来,香港圣约翰依据香港法例第1047章运作,并规范於伦敦圣约翰总部给予的指令和规例,奉英女皇为圣约翰组织最高领导。 有见於1997年的香港主权移交,香港圣约翰须蜕变为一独立团体,不再规范於英国圣约翰的指令,以确保香港圣约翰的服务及运作得以顺利过渡。因此,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法团条例第1164章於1997年6月27日在立法局获通过。新法例下,旧有的理事会,救伤会及救伤队合併为法团以单一实体存在,并採用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的法团名称,服务性质保持不变。
抱负:
成为最优秀的急救及家居护理训练中心,为全港市民提供有关服务及训练。
宗旨:
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致力促进和鼓励救护服务和所有人道及慈善工作,以拯救处於危难、受苦、患病及身处险境的人、并推展法团的座右铭:"为人类服务"。
组织及管理:
理事会是机构的最高管辖组织,负责制定机构的政策、筹集经费、资源分配、统筹及支援救伤会和救伤队的一切活动。救伤会总监评议会负责制定救伤会的各项政策,确保训练课程能顺利进行。救伤会是机构的教学分支,现有超过450名包括医生及护士的义务讲师,提供各类型的急救及家居护理训练。救伤队总监评议会负责救伤队的管理、行政、服务及发展。救伤队是机构的服务分支,现有超过5,600名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义务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为市民提供急救及其他有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