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履历刘永伟,男,1964年生,安徽省怀远县人。现任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院长,国际法与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1987年和1993年毕业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分别获经济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个人作品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尤其是对国际贸易法和国际税法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在《法商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国际贸易问题》、《国际经济法论丛》、《世界经济译丛》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和译文30余篇。参编教材和著作4部,参与或主持研究课题多项。
对反倾销法有较深入的研究。从1992年起开始发表关于反倾销法的论文,代表作是《反倾销法因果关系标准比较研究》(《法商研究》2001年第5期)。?
在国际税法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主要代表作有《论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管辖权》(《国际经济法论丛》第3卷,该文获安徽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三等奖)、《国际税法基本原则之探讨》(《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1期,该文由于具有较高的理论学术价值而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国际法学》全文转载)等。刘永伟教授目前的一个重要观点是,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与措施属于国际税法的调整范畴而非属于国际贸易法的调整范畴,而国民待遇只是国际贸易法的一个基本原则而非国际税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因此即使在我国加入WTO以后也没有义务按照国民待遇的要求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与措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