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光圣,男,汉族,1959年11月18日出生,1976年12月参加工作,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三级高级检察官。
1976年12月至1980年8月历任陆军二十师步兵第五十八团一炮连战士、班长,1980年8月至1983年7月系西安陆军学校四中队学员,1983年7月至1986年2月历任兰州军区守备一师一团排长、参谋、副连长、连长,1986年2月至1987年12月任宁夏军区司令部办公室保密员、档案助理员,1987年12月进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刑事检察处干部、政治部副主任科员、刑事检察处副科级书记员、正科级助理检察员、起诉处副处长、公诉处处长,2006年5月起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1]、检察委员会委员。2010年2月任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