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世界商业版图和游戏规则将又一次被改写。
6600万年前的白垩纪晚期,气温骤降,地球的主宰者恐龙因无法适应新气候,在短时间内集体灭亡。据说,一颗小行星对地球的猛烈撞击,是气候骤变的元凶。[1]
今天,地球的新主宰者人类,也面临着一场全球范围的气候变化:全球变暖。很多科学家预言,地球气温的缓慢升高,最终将演变成一场又一场灾难。尽管这些灾难远没有星球碰撞那样突然而壮观,但对于地球的主宰者来说,后果可能同样惨烈。近年来雪灾、酷热、飓风等极端天气的频繁发生,正是气候变化对我们的警告。
虽然对恐龙的死因以及全球是否在变暖都还存在不同的观点,但对于企业来说,这都不是重点。真正重要的是:在人们对气候的担心和争论中,可持续发展和环保主义运动形成了气候。而人们对未来发展和环保的普遍关心,很可能演变成新的消费模式和政府新政,这将改变商业世界的版图,甚至重写商业游戏规则——正如气候能够让沧海和桑田相互转换一样。
这并非危言耸听。根据《财富》杂志7月公布的最新“500强”排名,日本的丰田汽车以2302亿美元的销售收入排名第5,而汽车业多年的老大通用汽车则以1823亿美元的收入排名第9。排名的变化,反映的是日本汽车业的蓬勃崛起和美国汽车业的惨淡衰落。很多管理学者认为,两国汽车业势力的此消彼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方顺应了商业气候的变迁,而另一方则缺乏这种气候敏感性。在消费者越来越重视节能和环保的大趋势下,一贯不注重油耗的底特律,现在只能自尝苦果了。
正是由于担心管理者会忽视这场静悄悄的商业气候变迁,延误顺势而为的良机,“低碳战略”简单地说,就是在这种强调可持续发展、强调环境保护的商业大气候下,企业如何规避风险和善用机会。
政府和公众对低碳经济的关注,正在升格为各种新政以及新的消费者行为模式。继全球化以来,世界的商业版图和游戏规则将又一次被重写,对此企业如何应对?节约能源、降低碳排放、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对于企业来说已经不再是一句空话,有远见的企业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和实施着自己的低碳战略。
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指的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降低排放量,以及用新兴的碳交易手段促进减排意愿;
第二阶段则从源头上着手,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代之以更为清洁的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等);
第三阶段则侧重于末端治理,力图将化石燃料燃烧后排放的二氧化碳捕获到贮存设施中或者固化,从而使零排放成为可能。
为什么要制定和实施碳战略?国际大势所趋---节能减排如同早先的全球化一样,已成为一种国际趋势,企业必须随潮流而动。在人类200余年的工业化进程中,大量化石能源(包括石油、煤炭、天然气等含碳能源)的消耗已经使得地球变暖成为事实,并带来了更多的灾害性天气。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首次将“低碳经济”写入政府文件;生效于2005年的《京都议定书》则为低碳战略提供了一个有保障的金融机制;2007年12月的联合国气候大会更是将低碳战略一举推到国际社会的聚光灯下。
到2007年底,国际社会已经制定了雄心勃勃的减排计划。一个总的共识是“80-20”原则,即在20年内力争把温室气体排放量降低80%。
要达到这个目标,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大国肩负着巨大的减排压力。在2007年11月国际能源机构(IEA)发布的最新《全球能源展望》中,预测2030年世界能源需求将增长50%,其中40%是由中国和印度拉动的。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未来必将通过落实更多的节能减排法规来获得国际社会的尊重和认可。而这些法规的落实,将对国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冲击。
国家政策所向---中国政府正在大力推进企业节能减排的力度。2006年,中国政府的“十一五”规划确立了节能减排工作的“硬指标”: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
但是,2006年全国万元GDP能耗与上年相比只下降了1.23%,并没有完成预定的平均每年下降4%的目标。2007年的万元GDP能耗比2006年下降了3.66%,仍然没有完成4%这个目标。
连续两年能耗下降没有达到指标,将促使政府拿出更为严厉而有效的措施。今年7月1日,由温家宝总理担任组长的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了2008年的工作,其中提出要“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使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这种节能减排的迫切愿望,加上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久国策,都在呼唤企业制定自己的节能减排长期战略,使自己在未来的竞争中掌握主动权,避免被各种环保新政打个措手不及。
消费者人心所归---埃森哲大中华区副总裁丁民丞在分析埃森哲一项针对全球7500多名消费者的调查时称,全球的消费者更青睐那些能够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厂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这意味着在不远的将来,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可能出现新的模式,这将迫使企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这项调查发现,世界各地85%的被访者对气候变化给予了“极度”或“一定程度”的关注,而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国家更是有高达97%的消费者关心气候变化,而且更为积极地采取行动。新兴国家超过80%的被访者(这个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区域)尽量避免乘坐汽车、不买空运入境的食物、选择乘火车而不是飞机,而且使用替代能源的人数也是其他地域的两倍。
调查也发现,有64%的被访者表示愿意支付更高价格购买低碳的产品和服务。在这部分消费者中,人们愿意支付的额外费用平均高达11%。
企业未来竞争优势所在---考虑到能源的日渐紧缺,以及油价的不断上升,在节能减排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毋庸置疑将节省更多的能源费用。而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节能减排能力将成为企业的一种长期竞争优势。根据高盛银行在2007年7月公布的一份报告,在其所调查的6个行业中—能源、矿产、钢铁、食品、饮料和传媒—那些在执行可持续发展政策方面处于前列的企业创造了可持续的竞争优势。自2005年8月以来,其市场业绩超越了一般股票市场2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这些企业中的大多数在同一时期的市场业绩要优于同行。
此外,由于公众将节能减排的领头羊企业视为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典范,企业也因此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这种声誉将带来潜在的商机以及品牌溢价。
措施:企业减排,政府铺路一个合理的政策设计应该具备三大要素:平衡运用惩罚限制性政策和积极奖励措施;体现共同承担和能力分摊原则;对成本和经济效益进行管理,保证可持续性。
节能减排已成为各地政府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及率最高的名词之一。如何达成政企间的良性互动,如何推动企业更为积极主动地投身于节能减排的“低碳转型”,是目前高层管理者的重要议题。
随着市场对清洁技术企业估值的显著上升,企业方的低碳战略已有升温迹象。那么,除了企业层的积极参与外,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姿态和行动来应对减排带来的实际挑战呢?
海外多国的经验证明,通过政策改变市场的基础,政府的积极作为可以促使节能减排的实现更具成本效益,从而鼓励投资者将资本投入到节能减排项目上。
企业现状与政府挑战
实践已经证明,如果仅凭市场运作,没有政策机制对节能的设备投资、技术进步、减排成本,以及管理机制改进等方面进行鼓励和现实补助,企业在大规模应用减排手段上将缺乏长期的积极性。大量的潜在项目、技术或投资机会本身,很可能因此错失最佳的实施良机。
目前来看,中国企业在推进“低碳战略”方面正在面临自身和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的问题。
首先出现的是成本问题,尤其是在投资可再生能源领域。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可再生能源的价格远远大于传统的化石燃料,这是阻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最大障碍。如果没有政府提供包括价格、税收和财政补贴等政策的支持,在当前高成本的制约下,仅靠市场本身无法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其次,外部基础条件的欠缺。企业推进“碳战略”,很多时候还需要基础条件的支持,譬如热电联产,就存在着进入电网和周边区域集中供热规划的问题。而这些仅仅凭借企业自身是很难解决的,需要政府配套政策的支持。
再次,融资难题。节能减排项目的投资具有一次性投入大、回收周期长的特点。譬如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大部分情况是节能单位先行垫付费用,如果没有政策支持,就存在着相当大的融资困难。
最后,标准认定问题。这部分的问题牵涉到节能减排的标准制定和认证,以及第三方机构与政府的关系问题。
针对上述现实问题,政府已初步在扩大可再生能源生产、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以及推广节能产品等三个方面作出部署。
首先,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生产。
随着《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以及此后包括专项资金、发电政策、价格和费用分摊、价格补贴和配合交易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的颁布,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框架已经基本建立。可以描述为:
(1)贷款优先并提供财政贴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由银行优先安排基本建设贷款,并给予2%的财政贴息(发达国家对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的补贴一般在总投资额40%以上,而我国对于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的补贴面相对较窄,额度、比例都较小,一般不到投资额的10%);
(2)优先收购和价格优惠。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为例,实行强制入网、全额收购差价在全部电网分摊,目前政府优先收购的价格普遍高于普通能源发电。但目前的问题是可再生能源价格优惠形成机制有待完善。以风电为例,目前有政府审批定价和招标定价两种方式,招标定价鼓励市场竞争,但是若出现恶意压低价格,会打击投资者热情,而政府审批定价则无法充分发挥市场竞争;
(3)税收优惠,但税收机制尚待进一步的完善。以风电为例,其他能源企业由于有购买燃料等进项税抵扣,最终增值税税率往往在4%左右。风电由于不需要采购原材料,日常消耗少,没有进项抵扣,因此风电企业的增值税虽然减半征收,但是仍在8.5%,高于普通能源企业,因而没有达到以税收鼓励的实际效果。
其次,致力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我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核心内容。这方面针对目前企业的节能政策包括:(1)通过能耗指标、能源审计、产业调整、技术改造等措施,强制高能耗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目前,这些政策的执行已经取得了积极效果,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此外,调控手段以强制性行政管制为主,政策手段较为单一,缺乏弹性,没有充分发挥市场激励机制的作用。(2)国外普遍采用综合资源规划、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能效标志管理、自愿协议、热电联产等节能新机制,但是这些在我国还没有广泛推行,相应的配套政策尚不完善。
再次,推广节能产品。
推广节能产品,不仅可以减少用户的能源消耗,而且可以成为一种来自市场的信号。我国于1998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立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制度,成立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现中标认证中心),颁布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节能产品认证标志。《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也于2004年颁布,并先后进行了两次修订。其政策基本框架为:(1)对部分产品强制实施能效标准,譬如汽车、家电等等;(2)节能产品认证,鼓励消费者通过对比后采购节能产品;(3)制定政府采购清单,采购优先。
以上政策的制定以导向性为主,但从目前实施的效果来看,还存在着认证标准不统一与缺乏经济激励等弊端。一方面,由于目前国内节能市场尚未规范,各种节能相关认证品种多如牛毛,产品良莠不齐,质量不一,给消费者的选购、使用带来极大不便;另一方面,高效节能产品的先进节能技术不可避免产生高成本,最后使其市场价格高出普通产品一大截。由于缺乏配套的激励措施弥补上述差距,导致节能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并不高。
政策设计对比国内外的政策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个合理的政策设计应该具备三大要素。
首先,在手段运用上,在实行惩罚与限制性政策方案和积极的奖励措施上要配合与平衡,实现效用的最大化。例如,德国在有保障的可再生能源投融资机制上,可向申请企业提供占总投资20%~45%的投资补贴。德国政策银行还可为中小风电场提供总投资额80%的融资。这使相关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得到长期鼓励。此外,该国政策还通过固定电价制度,要求风电、太阳能、水电和生物质能按居民电力零售价的90%执行,帮助企业在可再生能源投资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功。
其次,在政策运作中,体现共同承担和能力分摊原则或自由选择和相应义务原则,从而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在这点上,美国的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模板。除了常规的银行贷款外,EPC项目往往能得到一种称为REEP的专项基金的融资。这项基金基本来自于用户支付的电费和增容费等,从而解决了EPC机制的融资难题。其次,他们编制了详细的技术指导手册,有效地减少了在基准和节能效果上的技术问题及扯皮现象。此外,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引进政府和保险公司为项目提供担保和保险。
最后,在政策的效果上,对成本和经济效益进行管理,保证节能减排经济的可持续性,使增加的成本在企业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之内。例如,美国通过政府先行垫付或者直接给予的方法减少企业的一次性投入。凡用户购买安装节能灯,75%的费用先由政府负担。我国在这方面也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如在2004年,北京就启动了“绿色照明工程”,推广25万只高效节能灯和部分照明节电器。在推广过程中,供货商以低于市场20%的价格供货,北京市政府给予30%的补贴。
综上所述,一个合理的节能政策设计需要发挥不同政策手段之间的组合作用,从而在一个明确的目标前提下,提供一个完整的政策框架机制,并以此实现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的相互配合,最终达成政策制定与企业需求之间的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