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羊啜子羹
魏将乐羊攻中山,其子执在城中,城中县其子以示乐羊。乐羊曰:“君臣之义,不得以子为私。”攻之愈急。中山因烹其子而遗之鼎羹与其首,乐羊循而泣之曰:“是吾子已”。为使者跪而啜三杯。使者归报中山曰:“是伏约死节者也。不可忍也。”遂降之。
【注解】
① 乐羊:魏将。安乐氏之庶子。
② 中山:战国时一小国名。
③ 执在城中:被拘留在中山的城中。(《战国策》作:“时在中山”
④ 县:通“悬”。
⑤ 烹:煮。烹其子:煮了他的儿子。
⑥ 遗(胃):送给。鼎(顶):古时做饭的器具,三条腿,上有两个耳子。羹(庚):汤,调味并杂以菜肉的汤。
⑦ 循:摩,抚摩。
⑧ 已:语末助词,表示断定的语气。
⑨ 啜(辍):喝。
⑩ 伏约:伏:通“服”。伏约,即服从,坚守国家的约法,死节:为坚守节义而死。
忍:强行改变意志。
⑾ 是:这
【今译】魏国的将领乐羊进攻中山。(当时)他的儿子被拘留在城里,城里就悬起他的儿子向乐羊示意(表示再攻就处死),乐羊说:“君臣的大义,不能因为儿子的安危而循私情。”所以进攻更为激烈。因此一山就烹了他的儿子,把鼎里的羹汤和人头给乐羊送去。乐羊摩抚着(儿子的头)而流泪说:“这的确是我的儿子!”于是当着使者的面,就跪着喝了三杯。使者回去报告中山(王)说:“乐羊是个坚守法度,宁死也不改变臣节的人哪!不能够使他变节啊!”于是中山就投降了。
【释义】爱儿子,是人之常情,但乐羊为了国家的利益,却能置儿子的生死于不顾。他能为了国家而坚守臣节,不循私情。当然,他也不是没有父子之情的,所以他摩抚着儿子的头,含泪喝了三杯。
乐羊和羊斟,是正反两个典型,羊斟把一碗羊肉看得比国家还重要:而乐羊竟能为了国家,牺牲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