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之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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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之(1901—1989),原名李海晏,字静之,河南省方城县人。幼读私塾,民国8年考入南阳中学,民国13年肄业于南京国立东南大学,民国17年考取北京大学研究生,主攻中国文学史。

民国20—21年先后任教于沈阳第三高中、开封高中,民国23—30年先后任河南第六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及河南省建设厅主任秘书,不久,辞去政府官职,在南阳创办《前锋报》,自任社长。为不受国民党官方牵制,资金完全自筹,不接受官府的津贴。在任《前锋报》社长期间,兼任南阳私立景武高中校长,广聘优秀教师,严格教学制度,宣传进步思想,为南阳培养了一批人才。民国37年6月,他协同中共代表方敬之去信阳作策动华中“剿总”副总司令、第五绥靖区司令官、河南省主席张轸的起义工作,对张轸的起义起了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静之一度担任河南省教育厅秘书,后一直在民革河南省委员会工作,任民革委员兼宣传处长,在编写《河南民革》、宣传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民革成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84年后,他任民革中央委员会顾问、民革河南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政协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河南省统战理论学会副会长等职,对统战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1989年病逝。(《南阳地区志》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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