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文化局为市人民政府主管文化艺术事业的职能部门,属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文化市场科、文化产业科、文化艺术科等四个职能科(室),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下辖单位10个,其中副县级单位5个,正科级单位5个。主要负责全市文学艺术、文物事业、电影发行放映、社会文化、图书馆事业、博物馆事业等工作,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文物市场等工作。
文化市场日趋繁荣。全市目前共有歌舞厅等近千户文化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近万人。10多年来,我们严格依法行政,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共收缴、销毁非法、淫秽音像制品、书刊数十万册(盘)。我局和市文化稽查支队先后荣获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先进集体和荣获人事部、文化部表彰,曾多次被中央、省市新闻媒体报道,今年,市文化稽查支队还被国家文化部、人事厅评为“全国文化市场执法先进单位”。